商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西部网网上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18〕第03043号)收悉后,区政府高度重视,责成沙河子镇成立由镇包村领导、包村干部组成的调查组,深入实地进行现场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访人基本情况
井阳星,男,汉族,32岁,初中文化程度,系沙河子镇红光社区十五组群众,家中共有3口人。
二、反映的问题
井阳星同志反映,自己在2016年1月购买了商州信息大厦移民搬迁住房,购房合同约定开发商要在2016年10月底将房屋交付使用,但至今未交付使用,项目一直处于停工状态,影响了井阳星的搬迁入住和住房安全,他认为是购房受骗。
三、项目基本情况
商州信息大厦项目是陕西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机构陕西广电泽福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该公司于2013年3月通过招拍挂取得了项目土地使用权,2014年10月17日商州区人民政府与该公司签订了《商州信息大厦移民搬迁安置房回购协议》,协议约定在2014年10月底前项目全面开工建设,2016年10月底交付使用。经项目招标,秦东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施工任务,于2015年底完成主体封顶。
主体完工后,由于资金短缺,工程一直处于停工状态。沙河子镇政府会同商州区移民办及时给陕西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及上级主管单位进行了通报。陕西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责成陕西广电泽福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尽快为施工企业筹集资金,争取早日复工。由于资金筹措不到位,加之施工方垫付能力有限,工程目前仍处于停工状态。
四、调查情况
为了安抚稳定群众,保障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对未能按期交房的违约赔偿问题,陕西广电泽福房地产责任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与已签订了《购房合同》且全部付清房款的群众专门签订了《逾期交房协议》,提出了“二选一”两种补偿方案,现已有18户群众签订了《逾期交房协议》。同时,为了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对确实想退房的群众,陕西广电泽福公司同意全额退还购房款。目前,陕西广电泽福公司正在办理贷款手续,资金到位后将组织复工。井阳星同志虽交清了房款,但没有签订《逾期交房协议》,他认为《逾期交房协议》表述有问题,是一个骗局。井阳星之妻表示,既不放弃购房意愿,也不签订《逾期交房协议》,现在唯一的诉求就是要求政府督促开发商,尽快复工,加快施工进度,争取早日交房入住。
五、处理过程
对群众2017年10月中旬在市长信箱中反映信息大厦住房问题,区镇经过调查后,信访部门及时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回复。之后,沙河子重点镇建设管理处以文件形式向陕西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发了督办函,并委派专人去西安和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就此事进行了对接,明确要求陕西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2017年12月底将资金筹措到位,立即组织复工,加快施工进度,补救前期欠账,将影响和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否则,区政府将解除回购协议,依法收回补助资金,追究违约责任,并启动问责程序,由此引起的一切社会问题和造成的所有后果,均由陕西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之后,该公司主要负责人来沙河子镇重点镇项目管理处就此事进行了沟通协商,由于当时资金筹措困难,加之时值寒冬天气因素,不具备施工条件施工,该公司答应在2018年春节过后,视气候情况适时组织复工。
2018年1月24日,商州区信联办将省委第八巡视组受理沙河子镇红光社区井阳星反应问题的信访事件交办沙河子镇后,责成沙河子镇政府和重点镇项目管理处第一时间调查处理此事。通过电话询问井阳星本人,由于井阳星在外地不能回家,委托其妻刘飞飞处理这一事件。2月7日下午3:30,在沙河子镇信访大厅向信访人井阳星之妻刘飞飞进行了现场答复,做了谈话笔录,并让其阅读了答复意见书。同时,沙河子镇政府负责办理这一事件的工作人员给刘飞飞解释说,开发商答应在3月份天气暖和后立即组织复工。之后,沙河子镇信访办以正式文件将该信访事件的办理报告、答复意见书和谈话笔录送达商州区信访联办。信访人井阳星之妻刘飞飞说,如果3月底还不见开发商组织复工,她将继续向上级和媒体反映,直到复工为止。
六、处理建议
在调查处理过程中,对群众确实不愿意要房,放弃购房意愿的,可与开发商陕西广电泽福房地产责任有限公司联系,清退所交的购房款。若群众还想要房,且同意延期交房期限,区政府将责成沙河子镇政府负责组织群众与该公司尽快签订《逾期交房协议》,并享受逾期交房违约补偿。区政府要求沙河子镇,根据群众的诉求,按照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当初的承诺,再次约谈公司负责人,要求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督促下属企业陕西广电泽福公司尽快组织复工,统筹考虑,科学安排施工进度,用足财力,上足人力,加班加点,力争早日交付使用,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否则,区政府将责成沙河子镇,按照法律程序,依法维护和保障群众的合法群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