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孩子送西安市第一保育院有什么条件

153****2059
2018-02-13 11:15
点击数:

我们离西安市第一保育院最近,请问这个幼儿园入园条件有哪些?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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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8-02-13 11:15
已转交 2018-02-27 15:18
已反馈 2018-03-08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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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第一保育院招生条件是啥?西安市教育局回复
西
西安市教育局
2018-03-08 18:30

西安市教育局回复:接到贵网转来网上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18〕第02058号),关于网友反映“ 孩子送西安市第一保育院有什么条件”的问题,经与西安市第一保育院对接,了解到相关情况,现函复如下:

一、招生原则

1.在西安市教育局、碑林区教育局的指导下,根据相对就近、公开公正的要求,面向社会招生。

2.小班招生对象为201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3.每年秋季招生。平时如有缺额,随时补招。

4.严格执行物价部门制定的各项收费政策和标准,接受社会监督。

5.军人子女,外籍人员子女、取得外国长期居留权的归国人员在国(境)外出生的子女、在西安学习的外籍人员子女,以及港澳台籍适龄儿童,引进人才子女入园按照陕西省、西安市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二、招生程序

1.根据班额限制和办园条件,每学年制定确定招生计划及方案,向上级部门报备后实施。

2.发布招生安排,长期设立招生电话029-87852357,专人负责解答招生政策,接受报名预申请,保障适龄儿童公平享有入园权利。

3.公布招生方案,接受报名登记,按照相对就近、公开公正的原则,确定招生对象。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按照要求提供相应资料以备查验。

4.公布招生情况,登记入园。幼儿入园前,应当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为加强管理,扎实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西安市教育局于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幼儿园招生原则、程序、工作要求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责任。欢迎家长和社会对我市学前教育工作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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