沣东新城义井村干部在集体产权改革中乱定规则

随便
2018-02-05 08:54
点击数:

沣东新城斗门街办义井村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胡乱制定规则,不按户口本,也不按法律办事,规则制定全凭村干部们的一张嘴。

请问这样一张字迹潦草,你们能看清写的啥吗?日期呢?仅仅盖一个村里的公章就代表国家了,代表全体村民了?我是怎么被代表的?

村干部们私底下早早为自己的亲朋好友把户口拆分,分了村里的宅基地。

当村民想拆分户口,因为派出所要求有村里开的宅基地证明,村干部们又搪塞“已经没有宅基地了”“没有给女的开宅基地的先例”。

这种操作不是死循环吗?国家为什么要养这些蛀虫?

请问,村长家豪宅占地四亩,村民的宅子只能批三分甚至不给批宅基地了,凭什么为什么?

或者说,搞这一出集体产权股份制大戏,只是为了让村干部们把村民的集体土地利用特权占为私有,国家就满意了???

这次改革,相信国家是借鉴市场经济原则来进行股份制的,那么请问,那些股份制成功的公司中,一个前几十年都在阿里巴巴的人,维护着自己买的股票,当这个人不经常回阿里巴巴大楼住了,他的股份就自动充公啦???

图片1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
·
·
已受理 2018-02-05 08:54
已转交 2018-02-07 11:27
已反馈 2018-03-02 15:07
已反馈 2018-03-02 15:07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沣东新城回复“义井村干部乱定规则 ”的问题
沣东新城
2018-03-02 15:07

沣东新城管委会办公室回复:经核实,根据《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委会关于研发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股份制改造)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西咸沣东发[2016]50号)文件精神,义井寨村于2017年12月18日召开三委会会议,研究并同意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同时成立了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当日,又随即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了三委会会议决议。12月19日就会议决议及产权制度改革以致广大村民的一封信形式进行了公示,公示期7天。之后,于2017年12月20日、22日、2018年1月16日、2月12日分别召开三委会、党员、代表会,研究通过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股东认定、产改方案和章程草案等事项。工作开展公开透明,干部群众广泛参与,程序符合文件要求,不存在干部个人乱定规则现象。

网友如仍有异议,可向农林水工作局(电话:89300527,地址:西安市长安区红光路王寺街道沣东城市广场9号楼9207室)以书面形式详细反映。

感谢贵网一直以来对我委工作的支持,并欢迎继续监督。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0/0
  • 密码登录
  • 验证码登录
  • 单位用户登录

登录

登录

注册账号

  • 新用户注册

注册

已有账号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留言须实名认证,本平台将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 找回密码

确认修改密码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