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回复:关于汉滨区扶贫局12317服务态度差,让人心寒问题。
(一)信访人和被投诉人基本情况
经查,信访人刘兴旺,男,汉族,大专文化,28岁,现居住在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北辰第五社区;被投诉人何学欢,女,汉族,现年25岁,大专文化,2017年11月3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用为汉滨区脱贫办信息监测中心信息员。
(二)投诉事件调查核实情况
1.关于信访人刘兴旺反映其汉滨区脱贫办工作人员态度恶劣的问题。经查,2017年1月16日,中午12时40分左右,何学欢同志在区脱贫办信息监测中心办公室午休,因其何学欢本人并不知道信息中心办公室电话被转接为“12317”扶贫监督热线电话,办公室其他工作人员均在中午12点后下班,何学欢同志在第一次接线后,告知当事人下午14点上班时间再来电咨询或反映问题;12时44分左右,信访人刘兴旺再次拔打该电话后,在沟通过程中双方在言语上发生争执,信访人刘兴旺称其何学欢同志在接线时说其对方是“神经病”,在调查过程中未发现其充分证据证明何学欢同志辱骂来电人刘兴旺的情况。
2.关于信访人刘兴旺反映其汉滨区脱贫办工作人员态度恶劣的问题。鉴于“12317”扶贫监督举报热线是面向社会服务群众的热线电话,汉滨区脱贫办为了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经调查组研究决定对何学欢做出如下处理意见:
(1)责成区脱贫办信息中心何学欢同志在全局范围内做出书面检讨,并在全局范围内予以通报;
(2)由分管区脱贫办信息中心办公室副主任对何学欢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并延长何学欢试用期,以观后效;
(3)对区脱贫办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一次统一培训,切实提高其工作人员服务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
目前,此事件调查处理意见已和信访人刘兴旺进行了沟通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