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县新集镇碗厂村修村部房舍 至今欠债不还

请给老百姓主持公道
2018-01-15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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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县新集镇碗厂村三组村民张清浩,现年五十岁,个体建筑商,2007年村委会要修建村部房舍,我承包了此项工程,并签订了合同,工程总造价68000元,合同载明: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但是村领导在验收后,以无钱为由,只支付了33400元,还有欠款34600元给打得欠条。

我着急给工人付工资和支付材料费,与村委会多次协商,村领导却让我们自己贷款,利息由村上支付。2007年以来,在多次讨要的情况下,2015年4月,当时的村支书给支付了两万元的欠款,又打下了一张欠条,并加盖有村部印章。

时过境迁,又过去两年,我们多次讨要未果,2017年9月5日我因病住院治疗,出门不便,妻子去村上找有关领导协商未果,又去镇上协商希望镇领导能帮忙解决,镇长和书记没有给好脸色一顿乱骂,声称他们不欠我的钱跟他们没有关糸,并声称我要挨打了,小心把我关进去。

难道现在的父母官就是这样为人民服务的,这跟黑社会还有区别吗?公家欠下的债要让我们农民来还吗?现在我年龄越来越大,身患糖尿病并伴有并发症,腰椎间盘脱出,没有劳动能力,每天都要依靠药物维持治疗,每年都要住院治疗,妻子身体不好,女儿还在上初中,家里经济来源仅靠农业上的收入,家里还有欠款要还,实在没有办法了,希望有关上级领导彻查此事,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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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郑县碗厂村修建村部欠款不还 将逐年还清
南郑区
2018-01-24 10:22

南郑县新集镇碗厂村委会回复:现碗厂村于2015年9月由原碗厂村与原分水村合并。

原碗厂村委会因无办公场地,于2007年初争取县组织部村部建设项目资金47000元,资金来源由政府财政拨付建设。之后,村两委与本村三组村民张清浩协商签订施工合同。工程建设内容:建房四间一层,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工程总造价68000元。资金兑付为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该工程于2007年6月开始建设,2007年10月竣工交村委会验收。之后,县组织部拨付资金共计47000元,其中10000元为办公设施,最终拨付现金37000元,上税2000元,实有到位资金35000元。当时原碗厂村委会支付张清浩(承包人)工程款33400元,下欠工程款34600元,分年逐步还清。

2015年4月因镇村机构改革,当时原村委会支付张清浩工程欠款20000元,现包括银行利息下欠张清浩(承包人)工程款为20430元。

现碗厂村合并后,因村级经济薄弱,无经济收入,加之村级债务较大,目前村两委偿还压力较大。但村两委一班人发扬艰苦奋斗,省吃俭用之作风,积极想办法从每年办公经费中挤出部分资金进行偿还。

2018年1月20日以向张清浩(承包人)还工程款6000元,还有下欠部分,逐年还清,现下欠14430元,不存在网上反映欠款不还之说。后一步,我们将积极做好其本人的思想工作,争取资金化解好该笔工程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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