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千阳县纪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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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16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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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教育警示全县干部,推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深入开展,助力脱贫攻坚工作顺利推进。近日,千阳县纪委对查处的五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1、崔家头镇斜道巷村南首组组长闫金元自2014年以来,违规将承包给客商和农户的组所属103亩机动地粮食直补款登记自己名下,并上缴组集体账户;同年7月,又将县水利局修建水塔占用群众产业田给付用以解决群众问题的500元资金全部缴到组账上,未给群众兑付赔偿资金。2017年1月8日,崔家头镇党委给予闫金元党内警告处分。

2、南寨镇闫家村村委会原主任张利强违规将一户危房改造资金2万元,私自分给两户建房户各1万元。2017年3月5日,南寨镇党委给予张利强党内警告处分。

3、崔家头镇庄科村原监委会主任赵忠芳利用职务之便以其子赵超(贫困户)名义虚报冒领5000元畜牧养殖扶贫补助资金。2017年3月9日,崔家头镇党委给予赵忠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村监委会主任职务。

4、草碧镇罗家塬村驻村工作组成员、县水利局董坊供水管理站职工梁永峰对脱贫攻坚政策、业务知识学习不够,驻村不经常,履职不到位。2017年5月15日,县水利局给予梁永峰行政警告处分。

5、水沟镇辛家沟村监委会主任王万祥在2017年低保年审过程中,未正确履行监督职责、宣传不实政策,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5月20日,水沟镇党委给予王万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从严教育管理,督促履职尽责。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将脱贫攻坚工作中的“作风不实、优亲厚友、退出不精准、弄虚作假、群众意见大”等问题作为查处重点,加大问责力度,严肃追究责任,为落实“三个助力”打好“三场攻坚战”、实现追赶超越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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