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纪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典型案例

西部网民生热线
2017-06-16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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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中省市县工作部署,落实“三个助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保障脱贫攻坚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宁强县纪委再次对近期查处的3起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典型案例通报曝光。

1、阳平关镇小寨子村违规将公职人员确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案

2016年1月初,阳平关镇小寨子村在确定建档立卡贫困户时识别不准、审核把关不严,村干部失职失察,将该村6组村民刘某(其子属国家公职人员、户口已迁出,仍然作为家庭成员填报信息)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违反了脱贫攻坚政策和工作纪律。2017年6月2日,宁强县阳平关镇纪委分别给予小寨子村党支部书记黄正德、村委会主任张小虎党内警告处分。

2、毛坝河镇毛坝河村违规将公职人员确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案

毛坝河镇毛坝河村监委会主任、三组组长郑元华,在2016年初负责开展毛坝河村三组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时,识别不准、审核不严、失职失察,将该组家庭成员中有国家公职人员的张某、李某两户确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违反了脱贫攻坚政策和工作纪律。2016年6月2日,毛坝河镇纪委对郑元华立案调查。

3、铁锁关镇铁锁关社区党支部书记朱俊、居委会主任赵波亲属违规享受低保案

铁锁关镇铁锁关社区党支部书记朱俊在其父亲领取企业退休职工养老保险的情况下,复审清退时隐瞒事实,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将其父亲列为低保对象,累计违规领取低保金14375元;居委会主任赵波,利用职务之便优亲厚友,违规将其母亲列为低保对象,累计违规领取低保金12975元,且未按要求将其兄因精神病享受低保的情况进行上报备案。2017年5月31日,铁锁关镇纪委分别给予朱俊、赵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二人亲属违规领取的低保金27350元。

通报要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自警自省,引以为戒,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严格约束自己,严守纪律规矩,特别是要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政策规定,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严肃查处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于履职不力、履责不严、推诿拖拉的,要“一案双查”严肃问责,公开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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