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县水口镇至刘家湾工程于2017年2月12日开工。开工前彬县城关镇、国土局拟定的关于修路赔偿协议书中说明,开工前赔偿50%,剩余款项工期结束后结算。
一、工程开工至今已过去一个多月,赔付问题从未落实。
二、赔付标准不明确。
三、有关部门声称,只对地面附属物进行赔偿,土地无偿征用。
四、有关征用土地征用事宜协议书上,有人代替当事人签字。
五、修路挖断饮水管道,至今一个多月,群众吃水困难,无人问津。
彬县水口镇至刘家湾工程于2017年2月12日开工。开工前彬县城关镇、国土局拟定的关于修路赔偿协议书中说明,开工前赔偿50%,剩余款项工期结束后结算。
一、工程开工至今已过去一个多月,赔付问题从未落实。
二、赔付标准不明确。
三、有关部门声称,只对地面附属物进行赔偿,土地无偿征用。
四、有关征用土地征用事宜协议书上,有人代替当事人签字。
五、修路挖断饮水管道,至今一个多月,群众吃水困难,无人问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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