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购买文强置业有限公司在武功县开发的锦绣华都龙城小区的期房,2014年11月拿到钥匙(并交了天然气工料费2180元、电视入网费300元,2016年还征收暖气碰口费,按照“一价清”这些费用都应该包含在房款),交房时未见“三书一证一表”,就只给了一把钥匙。经后期多次询问于2016年才问售楼部强行回我家的购房合同(经查房管局没有合同备案)。随着拿回购房合同才现在发现房屋没有按照规定设计施工,楼下4层为商铺,但住宅房屋阳台浇筑是从六楼开始的,5楼住户未浇筑阳台,而是浇筑成了一面墙,开发商后期强行将外墙打通,并用烂砖块从4层商铺定层砌到六楼阳台底部,这样就把5楼的阳台给补盖出来,而且外墙没有保温和瓷砖,没有粉刷就那样让砖块裸露着(事情反应给物业,物业联系开发商说外墙是开放商的。)而且阳台窗户就是放在4层商铺顶部,没有进行加固,由于当初没有按照规定施工浇筑5层阳台,所以5楼阳台应按设计图纸要求配套的地漏设施缺失,但是6楼到17楼的阳台排水管道却从5楼住户经过,从窗户处经过排向地下。这样的房子都敢交,这样的房子质检和房屋管理部门如何认为合格,交付给住户的。
武功县锦绣华都龙城小区房屋质量存在问题
期盼
2017-03-08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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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08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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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16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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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4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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