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陈仓区妇幼保健院消费清单不公开 存在乱收费现象

梁斌龙
2017-01-16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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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隐性账单

尊敬的省长您好!在您百忙之中打扰您非常不好意思,现在我把我的事情向您汇报一下:

2016年12月29日我孩子刚出生(2016年12月13日)感冒咳嗽住进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妇幼保健院,期间给孩子输液,孩子不见好转,主治医师刘爽刘大夫给孩子调整换药品,换了两次,医院每天都给个账单,账单上显示的是医生给孩子开了几天的药和床位费及其它的消费情况,,医生给开了5天的药直到1月2日才挂完,第一次是2017年1月2日调整药品,但是1月2日有两瓶液体未输液,此时的账单已包含这两瓶液体。1月2日开了3天的药品(包含今天),直到4号才挂完,1月4日第二次调整药品,有一种药品今天未输液,此时的账单也包含了这一种药品。直到孩子出院没有调整药品。2017年01月14日孩子出院,医院只给总账单,没有孩子每天的消费清单,我要求打印每天的消费清单,但他们说没有。

2016年12月29日住院时在医院农村合作医疗办交了2016年的缴费单和2017年的缴费单、合作医疗本、孩子出生证明,交这些资料时我问医疗办的2017年的可以报销不,他们回复2016年的2016年报销,2017年的2017年报销,期间补交了一次住院费共计2000元。在2017年01月14日出院办理手续时,合疗办通知报销不了,自费。

以上困扰一直未解决,希望领导能督促一下。谢谢!

梁斌龙

2017年01月15日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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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7-01-16 08:59
已转交 2017-01-20 15:23
已反馈 2017-02-15 16:16
已反馈 2017-02-15 16:16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宝鸡市:已向患儿家属进行解释 家属未提出异议
宝鸡市
2017-02-15 16:16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给予回复,以下是回复的主要内容:

经查,网友“梁斌龙”之女于2016年12月29日以“喉间痰响、咳嗽10天、加重1天”之代诉入住陈仓区妇幼保健院,入院诊断为新生儿肺炎,经治疗后于2017年1月14日痊愈出院,共计住院16天,费用合计4798.30元。

关于消费清单不公开问题:调查中发现,该院每天为住院患者发放“一日清单”,方便患者了解当日费用及相关治疗情况,并在出院时提供“费用总清单”,收费公开透明。对网友反映的出现在“一日清单”中但患儿并未使用所列药品的问题,实际情况为患儿住院期间,主管医生根据患儿病情对治疗药物进行过两次调整,分别为“注射用头孢哌酮舒巴坦钠”和“注射用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此两种药品使用前需进行皮试,两次调整用药时各使用一支原药配制皮试液,患儿家属误以为未使用上述药品。对此,陈仓区妇幼保健院儿科护理部已向患儿家属进行了解释,家属未再提出异议。

关于合疗未报销问题:按照合疗政策规定,患儿于2016年出生,可随母亲享受2016年合疗补助;2017年患儿缴纳合疗保险费用后,方可享受合疗保险相关补助。调查中发现,陈仓区妇幼保健院将患儿住院期间属于2016年的679.35元住院费用按照政策规定予以了报销,共计报销295.90元;属于2017年的4118.95元住院费用,由于家长没有提供患儿已交合疗保险费用的有效证明,根据政策规定未予报销。对此,患儿家属提出了异议,陈仓区妇幼保健院合疗经办工作人员向家属进行了耐心解释,但家属并未接受。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合疗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使更多的群众了解政策、理解政策、支持政策,为群众提供满意的医疗卫生服务。

以上回复仅代表相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如有疑问,请在原帖后面跟帖留言或继续在民生热线栏目发帖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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