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挑选房子的时候,一条重要的标准就是想让家里阳光充足,而住在咸阳市长武县炳华居小区的一部分业主,他们南边的房子的光线就被距离太近的另一栋楼挡住了。
小区楼房“亲密接触” 业主反映见不到太阳
记者7月22号来到咸阳长武县炳华居小区东区,小区有4栋楼,形成一个正方形排列,而业主反映的最北边的三号楼东西两侧的窗前,则被2号楼和4号楼挡住了。
小区业主:“这都见不上太阳,就我睡的那个卧室能见上太阳,这都见不上。”
小区业主:“这还有太阳呢,一到下雨天进房子就要拉灯。”
记者在被挡住采光的3号楼东西两侧的一些业主家中看到,中午艳阳高照,屋子里虽说也亮堂,但却怎么也见不到太阳,业主无奈的说,早知这样就不买这房了。
小区业主:“人家那时候买的时候就没有这两栋楼么,说要离几十米远呢么,后来房子买了人家把这房子盖起来了。”
小区业主:“规划的就没有这楼,这个地方原来规划的就是锅炉房,规划的是锅炉房以后,县上又说统一用天然气采暖,把锅炉房撤了在这盖的楼。”
记者看到,2号楼和4号楼与3号楼呈直角,3号楼两侧的二十多户刚好被2号楼和4号楼侧面挡住,但是如果楼间距够大的话,采光也不会受到影响,这楼间距到底有多窄呢?记者做了一下测量,从3号楼阳台到2号楼外立面,只有2米的距离,业主说他们2014年入住,已经向管理部门投诉了许多回。但一直没有解决。
住建部门回应:小区属于城改项目 现场做采光分析达到国家标准
按照业主所说,2号楼和4号楼真的是在他们买房后才加盖的吗?盖好之后楼间距太窄,又影响了业主采光,这样的设计也真的符合国家规范吗?
记者随后来到了咸阳市长武县住建局,针对炳华居业主反映的小区在建设时候只有两座楼,后来又私自加盖两座楼的问题,工作人员解释说,并不存在多盖的情况。
咸阳市长武县住建局副局长高宝军:“炳华居东区这个小区当初规划的是四栋楼,不存在先建两栋,后期又冒出两栋的问题。”
通过开发商备案的设计规划图,确实当初规划的是四座楼,那么即使规划了四座楼,这样的楼间距符合规定吗?不会影响业主家的采光吗?记者看到,炳华居设计图纸上标注的3号楼、2号楼和4号楼的楼间距应该是3.5米,对此高局长解释说,按照规定楼间距测量应该是建筑外墙之间的距离,阳台部分不算建筑外墙,所以楼间距计算不应从阳台测量。而根据我国《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对于旧城改造项目的要求,楼间距必须能让业主家里的采光率达到大寒日每天不低于1小时的要求。
长武县住建局副局长高宝军:“当初报建的时候这个项目的3号楼、2号楼、4号楼这个山墙间距,报批的时候是3.5米,经现场测量,外墙对外墙的间距是3.5米,针对这个问题,我们让设计院做了一个采光分析,采光率符合咱们旧城改造项目的采光要求。”
炳华居东区是坐西北朝西南方向建设,3号楼两侧住户属于东西方向阳光照射,而通过住建局提供的西安设计院测量3号楼日照时间表来看,面向西南方向被挡住的用户,最高的日照时间为3小时,最低的日照时间也在1小时,所以按照规定,小区的3.5米楼间距是基本符合要求的。高局长表示,下一步他们还会继续调查,尽量解决好业主们的诉求。
咸阳市长武县住建局副局长高宝军:“关于一部分居民反映的这个阳台采光受影响的问题,下一步我们跟开发商进行协商,责令开发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同时要求开发商跟咱们也业主协商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