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黄堡镇部分村子因修路在进行村民住宅拆迁,但在拆迁过程中村民未见公告、红头文件、赔付标准等官方有关文件,而且一个镇里的姓黄的副书记恐吓村民逼着拆迁,各家各户赔付标准也相差较大,望上级政府派出工作组杜绝可能出现的不符合程序、不符合政策法规的事情,切实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实行阳光拆迁、和谐拆迁、利民拆迁、公平拆迁、文明拆迁、依法拆迁、廉洁拆迁,真正把老百姓的事情办实在办踏实。
比如:水窖赔偿700元,当地小点水窖成本得7000 元;大点的一两万;柿子树开始450元每颗,赔了两天,为了抽成又改成400元,农田开始赔付1000元每亩后来又改成500元,群众嫌少,又改成800元,试问有标准吗?有法规吗?有政策吗?如果有,为何不执行,中央三令五申,人民的事情是大事,当地怎如此草率落实中央精神。就这样竟然连哄带骗让农民签了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