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新开路娇兰佳人化妆品长期将音响置于店外,每天从早到晚大音量吆喝,特别是周末节假日,音响震天动地,周围的商户根本无法正常营业,给实验区城管反应也不能解决此长期噪音干扰,表示很无奈,要求区政府责成区环保、城管等部门查处,经营活动不能扰民,文明经商,还商户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章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第四十四条规定: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宝鸡新开路化妆品店高音喇叭扰民 干扰其他商家经营
兰小军
2016-05-03 09:52
点击数: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
·
·
已转交
2016-05-03 09:52
已受理
2016-05-03 09:52
已反馈
2016-05-30 15:41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