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翔县不能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 只能用商业贷款

世界太大
2016-08-04 08:43
点击数:

你好,我是宝鸡市凤翔县人,今年在凤翔买房,咨询了几个楼盘销售之后都表示凤翔县的住房公积金没有联网,不能办理贷款,只能用商业贷款,单就这一项我买房子多出的利息就将近八万了.难道政府的不做为都要老百姓来承担吗,我就有些不明白,为什么陈仓区都能办凤翔就不能办。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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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6-08-04 08:43
已转交 2016-08-11 11:04
已反馈 2016-08-11 11:10
已反馈 2016-08-11 11:10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凤翔县财务局:由县中心开具缴存证明即可办理
凤翔区
2016-08-11 11:10

尊敬的网友“世界太大”: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凤翔县财政局给予回复,以下是回复的主要内容:

我县住房公积金政策实施之初,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定3个事业编制。目前,仅有3名工作人员,负责全县261个缴存单位所属的10531个职工明细帐户管理和公积金的归集及支取工作。按照公积金管理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需4人才能正常开展,且相互不能兼职。近年来,由于受编制限制,人员无法进入,工作力量严重不足,公积金贷款业务无法开展。在这种情况下,经我们多次和宝鸡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协商,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意在宝鸡市区购房的我县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员,由县中心开据缴存证明,可在市公积金中心办理贷款。另外,宝鸡市各县区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上划已接近尾声,待市县公积金机构调整到位以后,市县公积金实现统一管理,我县贷款业务也会随之开展。

以上回复仅代表相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如有疑问,请在原帖后面跟帖留言或继续在民生热线栏目发帖反映。

西部网

201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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