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停车乱收费现象严重 请相关部门能够加强管理

业主
2016-05-30 09:51
点击数:

1.咸阳市规定停车收费时间为早8点到晚9点,但我早上7点45分在体育场停车收费时被强行收取3元停车费。

2.咸阳市彩虹老小区对进入小区不满半个小时的车辆收取3元停车费。

3.咸阳市秦都区中华世纪城违规收费。小区物业通知从2016年6月10日起,地上不允许停车,对没有购买车位的业主,必须租赁车位才能停车。一个月租赁费高达300元,且一次性至少缴纳3个月租赁费。否则按照停车每小时3元收取停车费。

图片为3中华世纪城物业贴出的收费通知。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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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6-05-30 09:51
已转交 2016-05-30 09:51
已反馈 2016-06-21 15:54
已反馈 2016-06-21 15:54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咸阳机动车停车管理办公室:对违规收费员批评处罚
咸阳市
2016-06-21 15:54

尊敬的网友“咸阳人”: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咸阳市城区机动车停车场建设管理办公室给予回复,以下是回复的主要内容:

接到市政府转来的调查函后,我办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秦都巡查队进行调查。经过一周的调查,仅发现体育场原财苑大厦停车收费存在超时收费,其他地方暂未发现有收费不规范的现象。对此,我们立即对该处停车位收费管理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和处罚。

同时,我们还专门召集体育场附近的停车收费管理员,针对网民反映的问题,要求严格按照物价局制定的收费标准:小型汽车3.00元∕辆·次,大型汽车5.00元∕辆·次,春夏秋季三个季节8时至晚22时,冬季8时至晚21时进行收费;并且,收费员须持上岗证,着制式服装,持咸阳市财政收费票据。我们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超时限超范围收费坚决查处,予以纠正,对服务态度不好的收费员严肃批评教育,对不合格的收费员坚决停止收费工作。如果驾驶员朋友在停车泊位停放车辆,遇有收费员收费不规范情况,可以拨打秦都巡查队电话:029-33556286,渭城巡查队电话:029-33262833进行举报投诉。

网民反映的咸阳市彩虹老小区、咸阳市秦都区中华世纪城停车乱收费情况,因此两处未在咸阳市停车办管辖范围,请网民朋友向咸阳市物价局进行反映,以便维护您的权益。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停车收费员的规范管理,严格按照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规范收费,给市民创造一个良好、规范的机动车临时停车环境。

以上回复仅代表相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如有疑问,请在原帖后面跟帖留言或继续在民生热线栏目发帖反映。

西部网

2016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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