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居住在未央路大明宫寓的市民,现就大明宫寓门口非法建设停车场、非法占道经营、妨碍市民通行、影响交通市容、造成安全隐患、且严重伤害社会公共环境和商户利益一事,向领导反映。
2011年3月,大明宫寓开发商租赁出商铺11间,坐东向西,门口路段畅通无阻,但自从 2013年开始,这排商铺门口由开发商所属物业非法划起来2排停车位,约60——70个停车位,紧挨着商户门口,严重妨碍了这排商户门口的行人通道,大大侵占了市政公共空间,阻碍了市民正常通行,也增加了安全隐患和影响商户生意。同时,由于地段停车位紧俏,致该停车场天天车满为患,其每小时收费3元,既损害了当地市民的利益,也扰乱了正常停车秩序,更造成了国家财产的损失。
今年9月到10月,我们连续4次向市交委会书面附照片和电话反映情况,市交委会同志也回复表示,已连续2次责成莲湖区相关单位处置,并收到莲湖区执法部门已经处置的书面回复,但是截止11月29日,该停车场纹丝未动,并没有任何执法和处置,莲湖区相关部门一再敷衍了事,不作为,让市民不得不怀疑莲湖区相关领导和该非法停车场的关系。
据我们了解,该非法停车场违反了西安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车辆必须在停车场、保管站或准许停放车辆的地点依次停放,不得在妨碍交通的其他地点任意停放。也违反了第三十四条,城市公共停车场(库)建设应当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并与城市建设和改造同步进行。并且,该停车场没有经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管,其停车位数、出入口位置、交通标志和标线都不合法。
在此,特向领导和执法部门反映,恳请对此非法停车场予以清理,还市民自由通行的权利,维护商户合法利益,保护城市正常合法的停车环境。也为西安市国际化大都市建设、城市精细化管理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