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投靠手续办理中遇到困难|几级公安部门管不了

西安幸福
2015-04-26 11:00
点击数:

尊敬的书记!我反映的问题如下:

我是蓝田县的农业户口,妻子是甘肃省天水的城镇户口,结婚后需要将妻子的户口转到我家的农业户口,村委会已同意迁入,但咨询市、县、公安局,及镇派出所都不同意。

针对不同意的回复,我查询省、市、县的婚迁和夫妻投靠政策网站,只有农业投靠农业,及非农业或农业投靠非农业的说明,无非农业转农业的规定。因此对各公安机关的回复我无法信服,明明没有规定,却说有规定不能转,这怎么为人民服务。没有规定,却让我们夫妻户口不能放到一起,用两个户口本,这种做法不合适。由于已咨询多部门,都无法解决生活中的困惑,特恳请市长您协助处理,或让相关机关协助处理。请您解决您居民目前遇到的困难!感谢!

另,1、附件是各网站的夫妻投靠政策图片。2、此问题已向市公安局反应,但未能解决。3、反应至省公安厅,治安局在和我沟通时我说明无此方面政策,他们建议反应市政府协助处理。4、此方面没有文件规定,但我的问题始终不能解决。5、蓝田信访局和我电话沟通中,也讲到无此方面政策,6、没有明文规定,蓝田县和西安市公安局都肯定的在信访中告知有政策,可不能具体告知,这样的告知怎么为人民服务。7、用办理学生户口的政策,回复我咨询的非农业转农业的业务。

我咨询的问题已通过以下渠道咨询:

1、西安市长信箱:回复联系市以上公安机关;

2、陕西发布:@陕西公安了解详细信息;

3、市公安信访、蓝田公安信访:回复意见单一,与咨询问题不符,且政策解读不到位;

4、公安局长、公安厅长信箱反应:都无法解决,且了解无相关政策;

5、人民网地方领导频道咨询:省委书记栏目至今未回复;

6、二次反应至市公安局,回复不受理,不明白,没有政策,它们未什么不受理,难道市民的问题就可以放着。

综合以上:已联系多部都未解决遇到的问题,且办理业务无政策。现特向您反应,恳请协助解决!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
·
·
已转交 2015-04-26 11:00
已受理 2015-04-26 11:00
已反馈 2015-05-15 16:44
已反馈 2015-05-15 16:44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西安市委信息处:网友不符合非农转农业户口情况
西
西安市委书记
2015-05-15 16:44

尊敬的网友“幸福西安”: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留言给西安市委书记的问题,经西安市委信息处督办,及时得到了回复,以下是回复的主要内容:

蓝田县委回复:

网民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根据《西安市公安局办理各类户口实施细则》规定,非农户口转为农业户口,只有一种情况可以办理,即:入学前系本市区县农村户口的2001年1月1日以后毕业的国家计划内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如没有落实就业单位,且在市内无住房和落户条件,可以回农村家中落农业户口。其他非农户口类型转农业户口均不能办理。

如有疑问,请联系蓝田县公安局,联系电话:029-82731737。

对以上回复如有疑问,可与西部网《民生热线》编辑部联系:029-85257538-103。

西部网

2015年5月15日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0/0
  • 密码登录
  • 验证码登录
  • 单位用户登录

登录

登录

注册账号

  • 新用户注册

注册

已有账号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留言须实名认证,本平台将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 找回密码

确认修改密码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