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书记!我反映的问题如下:
我是蓝田县的农业户口,妻子是甘肃省天水的城镇户口,结婚后需要将妻子的户口转到我家的农业户口,村委会已同意迁入,但咨询市、县、公安局,及镇派出所都不同意。
针对不同意的回复,我查询省、市、县的婚迁和夫妻投靠政策网站,只有农业投靠农业,及非农业或农业投靠非农业的说明,无非农业转农业的规定。因此对各公安机关的回复我无法信服,明明没有规定,却说有规定不能转,这怎么为人民服务。没有规定,却让我们夫妻户口不能放到一起,用两个户口本,这种做法不合适。由于已咨询多部门,都无法解决生活中的困惑,特恳请市长您协助处理,或让相关机关协助处理。请您解决您居民目前遇到的困难!感谢!
另,1、附件是各网站的夫妻投靠政策图片。2、此问题已向市公安局反应,但未能解决。3、反应至省公安厅,治安局在和我沟通时我说明无此方面政策,他们建议反应市政府协助处理。4、此方面没有文件规定,但我的问题始终不能解决。5、蓝田信访局和我电话沟通中,也讲到无此方面政策,6、没有明文规定,蓝田县和西安市公安局都肯定的在信访中告知有政策,可不能具体告知,这样的告知怎么为人民服务。7、用办理学生户口的政策,回复我咨询的非农业转农业的业务。
我咨询的问题已通过以下渠道咨询:
1、西安市长信箱:回复联系市以上公安机关;
2、陕西发布:@陕西公安了解详细信息;
3、市公安信访、蓝田公安信访:回复意见单一,与咨询问题不符,且政策解读不到位;
4、公安局长、公安厅长信箱反应:都无法解决,且了解无相关政策;
5、人民网地方领导频道咨询:省委书记栏目至今未回复;
6、二次反应至市公安局,回复不受理,不明白,没有政策,它们未什么不受理,难道市民的问题就可以放着。
综合以上:已联系多部都未解决遇到的问题,且办理业务无政策。现特向您反应,恳请协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