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购住房外墙渗水发霉5年不能入住|高陵县请解决

岸边柳
2015-02-15 14:06
点击数:

我是高陵县鹿祥路利民花园的业主,2008年在该小区购住房一套,2009年装修完成,当我们全家要乔迁新居时发现房北侧两间房子因外墙渗水导致窗套,书柜,开始发霉,内侧墙皮开始脱落,作为业主,我们本着大事化小的原则,自搭雨棚,但情况并未好转,发霉愈加严重,无奈寻求物业,之后,整个房屋霉腐刺鼻,无法入住,我们有房不能住!

从2009年到2014年,我们无数次寻求物业,开发商(开发商基本找不到,5年只见过一次),但问题一直没有处理。

2014年冬季,小区供暖,我们忍着霉味,开着窗户住进房子。又一次寻求物业联系开发商解决问题,在寻求无果下也只好找到县房管所,在房管所协调下,物业答应赔偿我们3000元拆修书柜内墙等,因开发商原因5年不能正常入住的损失我们也不再追究。

当下午到物业领取赔偿款时,物业告知我们只能领750元,说要扣除1050元物业费(物业在2013年9月新换,说原来是开发商雇佣的物业,现在物业是自己承包,所以2013年9月后的物业费我们已全部缴清,所欠为2013年9月之前的),还要预收2015年全年物业费停车费1200元,最后只能领取750元。气愤之极的我们反问物业:“装修好的房子5年不能入住造成的损失不抵部分物业费1050元?”物业答:“你这话我无法回答。”

作为业主,我们用半生的积蓄买套房子,难道还要去看开发商的脸色?还要去忍气吞声?业主一直是弱势群体,我们知道维权的路很难,但我们坚信:法制社会总有讲“理”的地方!!!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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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15-02-15 14:06
已转交 2015-02-15 14:06
已反馈 2015-03-04 10:18
已反馈 2015-03-04 10:18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高陵县:发霉并非外墙渗水导致 已协调物业赔偿
高陵区
2015-03-04 10:18

尊敬的网友“岸边柳”: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高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给予了回复,以下是回复的主要内容:

利民花园小区位于我县鹿祥路130号,于2006年开始建设,2008年正式建成,目前已入住80户,入住率90%。收到网友反映问题后,我县建住部门立即进行了实地调查,经调查该户房屋确实存在渗水问题,但并非网友反映的外墙渗水导致。实际情况是业主将书柜安装在近窗位置,由于连续降雨导致窗框排水不畅,雨水由窗框渗入后造成窗套和书柜发霉、墙皮部分脱落。同时,反映的“因渗水导致新房5年不能入住”问题也与实际不符,出现渗水问题的房间并不在卧室,不存在因渗水无法入住的情况。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县安排专人组织小区物业与该业主进行调解,目前双方已达成协议,决定由小区物业在对外墙渗水造成的损失进行估价并照价予以赔偿。

对以上回复如有疑问,可与西部网《民生热线》编辑部联系:029-85257538-103。

西部网

201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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