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阎良人”: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西安阎良区及时给予回复,以下是回复的主要内容:
阎良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物价局发现西部网民生热线网帖“阎良供销大厦物业无资质乱收费,政府不作为”后,立即展开调查,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公司资质情况
阎良区供销大厦小区物业公司为陕西欣然物业有限公司西安阎良分公司,该公司资质证号为:西房物W000116,营业执照、经营性服务收费证均真实有效。
二、物业费收取情况
区物价局按照《陕西省物业收费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办理该小区物业费的备案手续。所备案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高层住宅1.2元/月•㎡,办公1.8元/月•㎡执行。
三、水电费收取情况
该小区水表安装到位,一户一表,不存在无水表情况。该小区居民用水为物业公司代自来水公司收取,根据《西安市阎良区物价局关于自来水临时价格的通知》(阎价发[2007]12号)规定,“自来水正常压力能直供到户的小区,允许在每立方米2.90元基础上,按实际加收不超过8%的虽好;需补压、加压的小区,在上述水损分摊基础上,允许按照市级加收补压、加压所耗电费。”二次加压费用由于各小区层数不同、费用不同,区物价局没有统一规定,由各物业公司根据自己的实际费用加收,并定期向业主公示费用。
该小区用电是由供电局直抄到户的,电费为业主到供电局直接购买,为0.4983元/度。根据《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陕价服发[2014]085号)第二十一条规定“公用照明、景观设施等其他用水、电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应单独计量,严格按照水电价格政策据实分摊并定期公布”。因此,物业公司还每月向业主按实际发生收取公摊电费,据调查了解,该物业公司每月都向业主公示公摊电费费用情况。
四、供暖情况
阎良区供销大厦小区今冬采用集中供热,热源为阎良区城北供热公司,该小区今冬已于11月15日正常供暖。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致电物价局(029-86207070)建设局(029-86202424)进行进一步咨询或投诉。
如对以上回复有疑问,可与西部网《民生热线》编辑部联系:029-85257538-103。
西部网
201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