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铜川政府安居工程归还拖欠工资及建材款90余万元

任志孝
2014-10-30 09:39
点击数:

我们是任志孝等十二名民工及供货商。几年前,我们共同在铜川市新区锦绣园小区4井、6井和7井楼工地服务。该工地属于陕西港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包工程,该工程建成并投入使用。但是,该公司将我们的血汗钱,一直拖欠不归。我们委托任志孝专门讨账。但是,几年来,他东奔西走,把不跑的路也跑了,把不看的脸也看了。但是,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

这个建筑工地于2010年4月开工,承包工地的老板徐德发,于2012年4月突然死于车祸。曾丁武于同年4月28日接管了徐德发未完成工程,并承诺六月底将大家的欠款全部结清,但是,时间证明曾丁武的承诺只是谎言而己。锦绣园小区工程竣工后,曾丁武说他与徐德发的妻子樊菊侠有个协议,民工工资及货款均由樊菊侠负责结算,而樊菊侠却说:“你们不去找曾丁武,我一个妇道人家,哪里有钱给你们!”

三年来,我们苦苦讨账,市上推到住建局,住建局推到港华公司。说:“你们叫樊菊侠把你们带上,到西安找港华公司,他们给我们写个委托书,我们就把钱付给你们。”我们找到樊菊侠,樊菊侠说:“我去港华没有用。这是铜川市政府的安居工程,你们找政府闹去,闹得越大越好。”今年八月五日,甲方在《铜川日报》登报,要我们前来对账,但是,后来又无下文。铜川市住建局领导多次表态说:“港华不付,我们住建局直接给你们付。”但是,再美好的承诺,实现不了也是妄然。

我们12位民工和供货商讨债无门,万般无奈,联名上访,希望各级尊敬的领导为民作主,批示立即解决我们的问题。并希望对任志孝三年讨债的损失予以合理的赔偿和解决。

附:十二人拖欠工资及货款清单

张建设(砖款):155479元。任志孝(工资):25814元。 宋国国(石子款):32685元。白联盈(沙子款):59340元。苏平(钢材款):160000元。郭升勤(工资):30500元。张小柱(工资):105232元。宋建明(塑钢门窗款):190000元。孙永杰(木门款):16810元。李正刚(方木款):95236元。杨青(砖款):41939元。董建朝(工资):20104元。合计:933139元

十二人联系电话:15891607049

2014年10月29日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
·
·
已受理 2014-10-30 09:39
已转交 2014-10-30 09:39
已反馈 2014-12-12 20:35
已反馈 2014-12-12 20:35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铜川市:建议被欠款人员以司法程序解决问题
铜川市
2014-12-12 20:35

尊敬的网友“任志孝”: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铜川市人民政府及时给予回复,以下是回复的主要内容:

锦绣园小区是市政府批准建设的我市最大的保障房小区之一,也是全省重点保障房项目,由市住建局组织,市城市改造投资有限公司具体负责实施,共71栋住宅楼,79.25万㎡。其中2-1#至2-7#楼共7栋为锦绣园项目一标段,建筑面积18089.77㎡,中标单位为陕西港华建设工程公司,2-4#、2-6#、2-7#号楼,陕西港华建筑工程公司委派徐德发为工程施工负责人,2012年4月,徐德发不幸发生车祸身亡,造成部分劳务工资、材料款核对不清无法与施工单位结算。

锦绣园项目一标段目合同价为1804.5万元,目前已付1684.5万元,工程款支付比例已达到合同价的93.35%,已超过合同约定85%的支付比例。

2013年底该工程顺利完工,但因施工单位与劳务人员账务不清,徐德发之妻樊秋霞拒不配合陕西港华建筑工程公司核对账务,同时被欠款劳务人员也以自己账务没问题为由拒不配合陕西港华建筑工程公司核对账务,导致部分工资拖欠。建议被欠款人员以司法程序解决该问题。(铜川市住建局办理)

如对以上回复有疑问,可与西部网《民生热线》编辑部联系:029-85257538-103

西部网

2014年12月12日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0/0
  • 密码登录
  • 验证码登录
  • 单位用户登录

登录

登录

注册账号

  • 新用户注册

注册

已有账号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留言须实名认证,本平台将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 找回密码

确认修改密码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