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人骑一辆电动车自用,那天看到别人骑一辆和我一个牌子的车,于是就停在路边聊起来彼此的车多少钱买的,能跑多少公里等等,没有几分钟,便来了几个穿制服的交警,要收车,我问啥理由,他们也不解释,就给撕了一张扣车单,原因是违反交通管理法,事由是扎堆。
第二天我到友谊路雁塔交警大队二中队,他们竟然不处理,反道说我点背,无计可施之下,我在门口溜达,有人问我是不是电动车被收了,给500元,他给要出来,当天就可以取车,无奈我就给了500,等到下午,接到电话说取车卡出来了,我就到明德16号取了车,还又交了40元停车费,全部过程均未见任何处罚单发票类的东西,这跟合伙敲诈有啥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