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早阳镇干部抢种河道形成堰塞湖 村民如何过汛期

李谋根
2014-07-28 10:36
点击数:

安康汉滨区早阳镇村干部抢种河道泥石流淤积体,造成河道上游成堰塞湖,危害村民住房安全,要求开挖泄洪渠,多次反映,早阳镇政府推托抹,为何将防汛安全当儿戏?

我是早阳镇台竹村十八组沟道边居住的的李谋根,汛期已到,家里住房安全十分担心,由于丁河村干部李谋平将河道淤积滩涂开挖成耕地,造成河道上游成堰塞湖,且排洪方向改变,洪水直接冲击我家沟道边的住房档护坎,给我家房屋安全造成很大威胁,强烈要求恢复原有泄洪渠道。

台竹村十八组与丁河村三组山水相连,我家门前有一条沟道,沟道边有一块地是丁河村三组李谋平的承包地,2012年8月,因上游山体滑坡,导致泥石流淤积河道,并将村民李典自新建的两间两层砖混结构的房屋推移到离我家只有十几米的河道上,今年开春,李谋平为了扩大耕地面积,与其妹夫张孝苍共同将河道淤积滩涂开发成耕地,流水方向直接冲击我家房屋的档护坎。2004年我家在现在的河道淤积处修建了浆砌石水坝,其目的是不让河水直接冲击我家房屋的档护坎,2012年8月的泥石流灾害不仅淹没了水坝,而且李谋平抢种河道直接改变原有排洪方向,让洪水直接冲击拐弯处的房屋挡护坎,给我家住房安全造成巨大威胁。强烈要求李谋平至少留足1.5米宽的排洪沟,并及时开通排洪渠,保持原有排洪方向。

以上问题是本人的合理诉求,三次以书面材料向早阳镇政府反映,可是早阳镇干部却以河道地貌改变,不能确定排洪渠的位置为由,问题始终得不到满意的答复。最让人气愤的是7月7日,早阳镇委书记刘福林,带领包村干部李云峰到丁河灾害现场调查处理,却由李谋平做东,在李卫东的农家乐大摆筵席,吃喝玩乐,从上午10时玩到下午5时才离开,离开时让丁河村以村委会的名誉下达了排洪渠调解意见。调解意见主要内容:“由于台竹村和丁河村相连,此处山体滑坡,导致原来古基改变,现已耕种,故无法确定界畔,现已进入汛期,为了尽快疏通河道,确保人身财产安全,调解意见如下:台竹村李谋根和丁河村李谋平已耕种地畔各让一米开挖泄洪渠”。

这个处理意见完全是一个不想解决问题的闹剧,其理由:一是不符合调解程序。所谓调解意见,双方当事人和双方所在村组干部必须在场协商,达成处理问题的共识,只有李谋平单方采取宴请的方式,由镇委书记出主意拿出不符合实际的单方意见,怎么叫调解意见?二是河道滩涂属集体土地,李谋平利用当干部的优势,抢占河道淤积滩涂开挖成耕地,导致河道上游成堰塞湖,直接威胁李谋根住房安全,难道没有治理灾害的责任吗?三是李谋根在台竹村的河道淤积处修建的浆砌石水坝,历史悠久,是最有效的老界畔证据,早阳镇干部不深入实际调查,不知道两村交界的历史现状,凭主观臆断判定:台竹村李谋根和丁河村李谋平已耕种地畔各让一米开挖泄洪渠,完全侵占了台竹村十八组李谋根的个人利益,违背了客观事实。四是所谓调解意见,就应该解决实际问题,泄洪渠由谁来开挖,责任不明确。因此说,早阳镇政府行政不作为,干部作风不实,解决问题推托抹,下处理意见应付差事,完全把重要险段的防汛安全当儿戏。

信访人李谋根强烈要求:

1、早阳镇政府在8月6日前,落实责任,按原基开挖泄洪渠,确保河道行洪通畅。否则,造成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早阳镇党委政府承担一切责任,并追究上级下拨的2012年8月丁河泥石流灾害治理费哪里去了?

2、要求李谋平赔偿拔去我家4根经济林树木400元,早阳镇行政不作为,导致信访成本增大,误工太多,家庭经济困难,要求补偿26个工日的经济损失。

信访人:安康市汉滨区早阳镇台竹村十八组村民李谋根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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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转交 2014-07-28 10:36
已受理 2014-07-28 10:36
已反馈 2014-08-18 18:43
已反馈 2014-08-18 18:43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安康汉滨区政府:不存在堰塞湖问题
安康市
2014-08-18 18:43

尊敬的网友“李谋根”: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及时给予了回复,以下是回复的主要内容:

网友李谋根实名反映的这一问题,同时也在区长信箱、市长信箱写信反映。在收到市长信箱转办单后,区政府立即责成区水利局(防汛办)组成调查组,会同早阳镇与双方当事人见面协调处理,并将办理情况以汉政办函〔2014〕83号文件报市政府办、信访局。

经查,网民李谋根属早阳镇台竹村18组村民,现居住房屋和承包地位于早阳镇丁河村,属于台竹村在丁河村内“插花地”,房屋、耕地及出行道路都与丁河村周边住户接壤,多年来因地界及道路通行等问题与丁河村相邻住户存在矛盾纠纷。

2010年“7.18”特大暴雨灾害导致其房屋一侧上游山体发生泥石流,相邻一户3间2层砖混结构房屋冲毁,泥石流淤积导致所处山沟地形地貌发生较大改变,排洪渠道流向自然也发生了较大改变,地界不清,再次产生矛盾。

对这一问题,早阳镇政府此前已召开协调会,积极化解矛盾,但因李谋根本人不同意镇村提出的解决方案,导致其反映问题无法落实。7月3日,区水利局、防汛办会同早阳镇分管副书记带队的镇村工作组再次实地协调,提出以现状地界为中线,一边各1米由丁河村出资安排机械开挖一条2米宽排洪沟,解决洪水出路,消除安全隐患。

李谋根再次拒绝该解决方案,无法解决。鉴于当前正值主汛期,为确保防洪安全,区政府责成由早阳镇政府加强对该区域的防洪安全监测,落实专人监管,确保安全度汛,同时,由镇村继续做好双方当事人扎实细致的思想工作,力争该矛盾纠纷早日化解。

在矛盾调解期间,李谋根又安排其母到市政府上访,被早阳镇安排干部接回。7月27日李谋根再次在西部网民生热线发帖(西部网网调字〔2014〕第0731号,我办8月6日接市政府领导批示),反映早阳镇村干部抢种河道泥石流淤积体问题,造成河道上游形成堰塞湖,危害村民住房安全。对此,市防汛办高度重视,会同区防汛办,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于8月7日前往该处实地踏勘,并对现场拍照,不存在网贴反映的堰塞湖问题。目前,对其与周边邻居的矛盾纠纷,区政府责成早阳镇进一步通过各种渠道协调,争取尽快解决。

如对以上回复有疑问,可与西部网《民生热线》编辑部联系:029-85257538-103

西部网

2014年8月18日

已反馈
汉滨区水利局:加固工程将于近期动工
安康市
2014-09-25 18:02

尊敬的网友“李谋根”: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汉滨区水利局及时给予回复,以下是回复的主要内容:

网友李谋根反映村干部抢种的“河道泥石流淤积体”位于汉滨区早阳镇丁家河集镇上游约300米处的丁河村3组地界,此处不属于通常意义上的河道,只是两座山体相连形成的一条沟壑,当地人称“小沟口”。

该区域山大沟深,村民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将沟壑逐段垒砌回填,平整出地块耕种或建房,在小沟口集中着7户村民承包地。2010年“7.18”特大洪灾,小沟口南侧山体滑坡,将承包地全部掩埋,并将村民李典志两间两层楼房整体推移6米,造成危房,至今还倾斜在现场。

滑坡不仅掩埋承包地而且掩埋了一条宽约60公分的生产便道。该便道平时方便村民下地干活,暴雨期间变成排水通道,目前7户村民无力清理大量的滑坡土方,只能在淤积体上耕种,所谓“抢种河道泥石流淤积体”的早阳镇干部是该村文书,其原本承包地就在该处,不存在抢种问题。

丁河村地理位置偏僻,山大沟深,沟壑纵横,恶劣的地理环境极易遭受山洪侵害,就小河口而言,由于沟壑上游断面垒砌造地,使形成较大山洪的条件基本消失,近年来每遇暴雨,水流均经农田顺势自然排泄,未发生山洪灾害。但网友李谋根居住在沟口,对自己房屋安全的担心可以理解,镇政府和村委会已多次与李谋根沟通协商,依照本人意愿对其房屋基础垒砌石坎加固处理,工程将于近期动工,将彻底解决其后顾之忧。

如对以上回复有疑问,可与西部网《民生热线》编辑部联系:029-85257538-103

西部网

201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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