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委书记娄勤俭集中答复6条网友留言

西部网民生热线
2016-05-24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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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委书记娄勤俭集中答复6条网民留言。

村民腿部受伤却不能享受医保、城固县龙头镇熊家山村不给孩子上户口、勉县干水磨村村民的灾后重建款去哪了……2016年5月24日,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公布了陕西省委书记娄勤俭集中答复网民的6条留言,内容涉及补偿款、医保办理、孩子落户等方面。

1.留言原文:临潼区徐杨乡尚寨村的烂该不该修!

尊敬的各位领导,我是西安市临潼区徐杨乡尚寨村东中和的村民,我们这里的路越来越不好走了,都四代人了,马上第五代也要上学了可一段路越来越走不成了,到处都是建筑垃圾倒的,以前是土路说是政府惠民政策给修路结果是把煤渣倒上就完了!现在更是差的没有办法垃圾随便倒!一下雨根本没有办法走!求政府调查一下属于惠民政策里的吗?这段路该不该修?我们真的是没有办法啊?

家里有两个老人,都是残疾出门很不方便想叫车给老人看病人家都不来!还有一个小娃马上就上幼儿园了校车也不来,娃们上学很不方便的为上学就因为这段路也没少遭罪!不知道哪里管人家说网上有办法说这上面有领导们能看见让领导管!真心希望各位领导管管这条路,真的是五代人了走这一段路!希望领导们要是看见了让人下来调查一下属于修路的里面吗?我们农民相信政府的决定!求求领导们了!真心的实在是没办法啊!

承办单位:西安市政府

西安市政府回复: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经西安市政府核查。

经查,你所反映的情况属实。该路段尚未硬化,路面不平、路况较差,加之个别村民乱倒垃圾,造成在此居住的3户村民出行不便。对此,临潼区政府已对该路段进行了平整修缮,对垃圾进行了彻底清理,并加强了日常管护,同时,将此路段纳入农村道路改造计划,争取今年内实施硬化,彻底解决群众出行问题。

2.留言原文:城固县龙头镇熊家山村不给女儿上户口

尊敬的各位领导,你们好,我叫李冬,我住陕西省城固县龙头镇熊家山村一组,农民,养了两个女儿,都有准生证,我的二女儿叫李煜雯,出生于2013年农历六月初四,可是到现在,村里都不给上户口,各位领导,合法所生,为什么上不了户口?现在上户口还需要结扎吗?望各位领导关注一下我们农村人!我在这里感谢各位领导了!

承办单位:汉中市政府

汉中市政府回复: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经汉中市政府核查。

你和妻子共生育两个女儿,长女2011年10月生,次女2013年7月生。按照过去的计生条例,生育二孩后,女方需落实长效节育措施。接你反映后,龙头镇安排计生干部入户调查,并督促村上及时为你女儿解决落户问题。目前,你次女的户口问题已得到解决。

3.留言原文:勉县干水磨村村民的灾后重建款去哪了?

尊敬的娄书记你好!我是勉县漆树坝镇,干水磨村三组村民,受地震影响,09年房子重建好,当时没有拿到补偿款,村干部说当年没了来年在补。因我们常年在外打工没有人去过问,时至今时村干部告诉说补偿款没我们的了,在当年同时修建的都拿到了。随后建房也都有,唯独我们没有。请问娄书记重建补偿款还有我的吗?打扰你了娄书记,请多谅解!

承办单位:汉中市政府

汉中市政府回复: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经汉中市政府核查。

经查,2008年“5.12”地震灾后重建期间,你在宁强县铁锁关镇南家坝村被确定为灾后重建户,已经享受国家补助资金。

4.留言原文:城镇集体企业超龄人员能否办理养老

娄书记,百忙之中打扰您了,关于2011年145号文件,城镇集体企业超龄人员和原“五七工”、“家属工”超龄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这项规定没有享受到政策,请问我现在临时用工手续齐全是否有政策和文件像我超龄人员可以办理的政策。

承办单位:省人社厅

省人社厅回复: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经省人社厅核查。

2010年6月,省人社厅、财政厅印发了《关于解决未参保超龄原“五七工”、“家属工”基本生活保障问题的通知》对符合规定条件人员,在一次性缴纳相关费用后即可按月享受养老补贴待遇。2011年10月,根据人社部、财政部有关文件,我省又印发了《关于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将符合条件的未参保人员包括按照上述2010年6月下发的文件享受养老补贴的人员等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参保补费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

对于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错过上述文件执行时效的人员,可通过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渠道,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5.留言原文:汉中黄安镇河防工程耕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黄金峡水利枢纽,黄安镇河防工程所征占耕地补偿标准是多少?每亩耕地补偿农民8000元是否合理?望尽快答复。谢谢!!!

承办单位:汉中市政府

汉中市政府回复: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经汉中市政府核查。

经查,你反映的黄安镇河防工程为引汉济渭黄金峡水库库尾防护工程。该工程2015年9月启动,已进行了勘测丈量、栽桩定界、地面附着物登记等工作。工程征地补偿按照洋县人民政府《引汉济渭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施各类项目补偿(补助)标准》,水田为33870元/亩、旱地为22510元/亩。县、镇各级政府将采取多种形式,加大项目建设及征地补偿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同时,加强项目监管,严格补偿标准,确保重点建设项目顺利推进。

6.留言原文:乾县梁山乡镇村民腿部受伤不能享受医保

我是乾县梁山乡镇人,去年十月因为意外摔倒导致膝盖髌骨骨折了,在县城医院治疗方法,医生给内固定,外加石膏固定两个月,两个月后医生让我去掉石膏回家自己锻炼,我问如何锻炼医生说自己做炕上抱腿就可以了,在没有别的了,结果手术后到现在快半年了,我的腿几乎不能弯曲正常,因此我四处奔走治疗,很多专家都说是因为医生治疗石膏固定时间太久导致的后遗症,现在没有别的办法只有去大医院再次做修复手术,可能还会挽救一下。

因为我的到处看病治疗父母借了很多外债,我好几次去县城医院只想让医生给我开个转诊单,让我去大医院治疗挽救一下我的后半生,可他们就给我胡说一大堆不负责的话不愿意为我转诊。这样的话我就无法享受合疗的一部分报销政策,这样的话我会更加连累60多岁的父母和只有两岁的孩子。我不是想让政府可怜我,我是想让政府可以帮助我一下让我顺利的到唐都医院再次手术挽救一下我的这条腿和我的孩子父母。如果不能即使治疗成为残疾,更加成为60多岁父母和孩子的负担,我日夜煎熬真的受不了,好多次因为内心感觉连累父母孩子心里很内疚。我的希望您可以帮助我一下!

承办单位:咸阳市政府

咸阳市政府回复: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经咸阳市政府核查。

经查,你于2015年11月不慎摔伤,在乾县人民医院确诊为右膝髌骨骨折并进行了手术治疗。一个月后复查为右侧髌骨骨折内固定术后改变,需继续静养。因恢复缓慢,你于2016年3月自行到唐都医院进行康复治疗。因无医院转诊证明,无法享受医保政策。

依据分级诊疗有关规定,县级医院只能开具至市级医院的转诊证明,不能直接向省级医院开具转诊证明。对此,县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已与你进行了沟通,并帮你联系了咸阳中铁二十局医院做进一步治疗,县医院也开具了转诊证明。有关方面将继续关注你的治疗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帮助。(省政府办公厅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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