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高科麓湾四期的一名普通业主,家里掏空4个口袋买的房子,目前在供暖期12月份,室温16--18度徘徊,望派专人督导物业公司、热力公司排查问题,给高科麓湾小区(新建小区)的业主一次温暖的冬天。
前期,物业公司、开发商在未征询业主意见,私自同品诚热力公司签署供暖合同(品诚热力公司在天眼查中属于限高公司),期间业主在了解供热公司为品诚热力后,同开发商、物业公司反映更换该热力公司,均被拒绝,但向用户承诺温度可达22度以上。
在供热前期,品诚热力公司提供了试供暖,期间房间温度达标(21度左右),固本人缴纳了供暖费用(近2700余元),且被要求缴纳去年(未收房)期间的空置费用(近900余元),本人均一并缴纳。
现请领导派专人督查,给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给高科麓湾小区一个不冷的冬天。
个人建议:
1)要求供热公司"品诚热力"提供进出水温度,针对不达标采取高惩罚措施;
2)要求物业公司做好督促工作,定期在业主沟通群反馈供热情况;
3)若供热公司"品诚热力"持续不达标,建议更换热力公司,同高科麓湾1期、2期的供热公司一致即可
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