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区北城新天地小区供暖温度不达标 不给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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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发布2024-11-25
高陵北城新天地供暖期间温度不达标,室内关闭门窗暖气管道开到最大的情况下将将十八度甚至低于十八度,管道爆炸维修期间不供暖,但是相应费用不做退还处理,这期间的费用进了谁的腰包?望政府严查。
已转达2024-11-29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达至:高陵区
已回复2024-12-12
单位:高陵区
标题:北城新天地供暖温度不达标不给退费 街道办回应
西安市高陵区崇皇街道办事处回复:我街道收到贵网网上舆情调查函关于网友“用户 e8yw反映高陵区北城新天地小区供暖温度不达标 不给退费”的舆情后,立即安排专人前往北城新天地小区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小区基本概况
北城新天地小区地处高陵区桑军大道与泾环北路十字西南角,占地204亩,规划共建5期、住宅楼23栋、住户3911户。于2013年12月首次交房,目前已交房3000余户。该项目开发商为西安市嘉谊实业有限公司。小区物业公司为金地物业有限公司。
二、调查处置情况
1.该小区供暖由开发商聘请的第三方供暖公司——秦华热力负责。经我街道走访调查,该处11月20日上午10点左右供暖管道爆管。发现爆管后,秦华热力立即组织抢修,于第二天下午两点恢复供暖,目前温度已经达标。
2.关于退费问题,此次供热维修事件属于因供热设施故障或突发事件造成的停热,且热力公司已经及时维修。已完成《西安市供热条例》第三十八条“因供热设施故障或者突发事件导致停热的,供热企业应当立即通知受影响区域的用户并组织抢修,同时报告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义务,故不适用第69条条款“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因供热设施故障或者突发事件导致停热后未及时采取抢修措施和通知用户、报告主管部门的,由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之规定。
按照《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第三十五条 供热企业应当于每年集中供热期结束后至六月三十日前通知用户并办理退费。该网友未预留住房号及联系方式,我街道无法与其就退费一事取得联系,请该网友及时与崇皇社区取得联系,热力公司将组织测温并落实退费相关事宜。
下一步,我街道将持续关注该小区业主供暖情况,全力保障业主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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