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大力提倡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前提下,我积极相应国家节能减排号召换购了新能源汽车。为咸阳市空气质量改善尽一份。
但在自有地下车库安装新能源车位时(该小区地库已经安装了大量新能源充电桩),被咸阳市国润翠湖物业告知,24年1月之后新能源充电桩人民路街道办应急站就不让安装了(图片1)。随即又提出新要求还需要供电部门到现场进行勘探,提供勘查和用电规划设计图给物业留底(图片2)。随后提出供电局应提供符合消防、应急管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图纸(图片3)。之后告知供电的方案还得经过人民路街道办应急站备案同意(图片4)。最后以地下车库设计不能满足消防安全的要求,不允许在地下车库加装充电装置。(图片5)。
在与物业公司沟通中,物业毫无依据、随心所欲要求业主多次提供各种没有依据的申请资料,其本质目的是设置层层障碍阻挠充电桩安装。
诉求:要求国润翠湖物业出具同意安装新能源充电桩“允许施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