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阳光馥苑小区物业多年来存在不执行政府文件乱收费行为。
1、物业多年来按照0.45元每平方米收取多层住宅物业费,但是按照政府文件制定的收费标准应该是按相应的服务标准来收取费用,根据小区情况最多按照0.35元每平方米来收取物业费,问询物业工作人员为啥是这个标准收费,工作人员解答不上来给不出收费政策依据。
2、物业多年来收取多层住宅水费是按照3.8元收取的(2023年底政府下发新的水费标准之前),但是按照当时政府文件规定应该是3.5元来收取多层住宅水费,就此情况问询物业工作人员,仍然是无法给出收费政策依据。
3、物业利用公共区域收取停车费,按照政府文件规定小区超出规划之外停车位收取的停车费应该归全体业主所有,多收取的这部分停车费物业做啥用了。
4、物业未按照政府文件要求公示物业服务企业名称、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信息。
5、物业没有严格按照政府制定的文件要求给小区配足物业服务人员?是否严格按照标准进行物业服务?有没有对小区设施设备,包括电梯,消防设施设备等进行维护保养?
6、政府已经下发文件推行新的物业收费标准,物业迟迟不实行新的收费标准。政府文件到了小区物业就是一纸空文?
恳请相关部门发挥最大作用,督促物业将多收取的费用退还给业主,监督物业严格按照政府文件规定进行物业服务工作,如配全物业服务人员,按照政府文件服务标准要求提供服务,收取费用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