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基地航创路龙湖花千树二期物业,在未告知业主并取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在15号楼2单元楼下负一层停车场位置,紧邻业主后方停车位位置砌墙修建围挡做储藏室使用。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50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51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物业擅自改变地下车库的用途,私自搭建围挡,这属于违建,严重影响了业主私家车位的正常使用。
经查,2022年也有类似事件在本小区发生,物业属于明知故犯,屡教不改,请求相关部门尽快解决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