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永新苑小区物业私自多收电费一度0.65元

用户_f68O
2023-06-28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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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湖区永新苑小区物业私自多收电费,一度电0.65元。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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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3-06-28 10:38
已转交 2023-07-05 14:31
已反馈 2023-07-11 18:06
已反馈 2023-07-11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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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苑小区物业电费一度0.65元 莲湖区回复
莲湖区
2023-07-11 18:06

西安市莲湖区电子政务服务中心回复:接到网友反映“莲湖区永新苑小区物业私自多收电费一度0.65元”留言后,我区安排区市场监管局、红庙坡街办进行调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致函如下:

一、基本情况

永新苑小区位于永新路29号,2005年建成,属于红庙坡村社区自建小产权房,小区共计6栋楼,居民535户,1445人,小区物业为红庙坡村社区村管物业。该小区电费为物业代收代缴,未执行“一费制”,电费为0.65元/度,包含电网标准电费0.498元/度电费及小区公共部位用电0.152元/度,公共部位用电主要包含高压水泵、楼道照明、小区路灯等。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了解,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该小区属于村委会管理的自管自治小区,相关收费由村委会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定价。依据(陕价商发[2012]73号)和(陕价商发[2016]57号)文件,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居民小区合表用户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小区合表电价执行我省目录电价(即0.4983元/度),小区内共用设施设备用电产生的费用(含小线路和变压器损耗等)由小区业主据实分摊。

针对网友投诉问题,红庙坡街办工作人员已要求物业一是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收取电费,对公共用电费用进行核算并及时向业主公示费用明细。二是对业主进行收费政策宣传,做好业主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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