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农机厂(中交数学城)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

为生存而奋斗
2023-06-13 09:21
点击数:

我们是来自四川的农民工,去年8月份来到渭南市临渭区农机厂(中交数学城)项目干临建工作,一直干到12月底,除了劳务公司(陕西东龙实业有限公司)给我们发放了一部分生活费外,一直到春节没拿上一毛钱工资。

我们实在没办法了才上临渭区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监察大队答复我们过完春节处理,我们过完春节找信访办、劳动监察大队、向阳街道办事处,他们来回推诿,得不到实际办法解决问题,总共拖欠83万多,零星的付了20万左右,现在还拖欠了60万左右,我们农民工上有老人要靠我们来养老,下面孩子也要靠我们养活,我们半年都拿不上工资,我们用什么来养活他们?希望相关部门重视一下。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
·
·
已受理 2023-06-13 09:39
已转交 2023-07-05 16:00
已反馈 2023-07-14 18:06
已反馈 2023-07-14 18:06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渭南中交数字城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 人社局答复
渭南市
2023-07-14 18:06

渭南市临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我单位于2023年7月10日接到贵单位转来的网络舆情信息通知单,网民“为生存而奋斗”反映渭南市农机厂中交数字城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60万。接到该欠薪通知单,我局高度重视,指派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专人负责,对网友反映的拖欠工资问题立即进行核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情况。舆情涉事项目建设单位为陕西中恒盛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牛泽东;总承包单位为中交数字城市建设发展集团(西安)有限公司。

(二)违法行为情况。经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调查核实,该项目共计拖欠网民“为生存而奋斗”在内的岳正明等37名农民工工资总计839557元(捌拾叁万玖仟伍佰伍拾柒元整)。截止目前已支付30余万元,还拖欠50余万元。

(三)前期处理情况一。首次接到该项目欠薪投诉时,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一条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我单位对总承包单位中交数字城市建设发展集团(西安)有限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于2023年3月20日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已向中交数字城市建设发展集团(西安)有限公司发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渭临人监支字[2023] Y033号),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第三十一条,责令该单位在2023年3月23日前足额支付岳正明等37名农民工工资总计人民币839557元(捌拾叁万玖仟伍佰伍拾柒元整)。目前已支付30余万元,还拖欠50余万元。

(四)前期处理情况二。针对网民二次反映的中交数字城项目欠薪问题,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合向阳街道办事处于2023年6月19日组织中交数字城项目建设单位、总包及分包单位法人、负责人在中交数字城项目部召开约谈会,会上明确欠薪企业支付主体责任,同时就本次欠薪事件要求三方单位尽快处置并做出处理举措。

会上三方协商达成一致,总包中交数字城市建设发展集团(西安)有限公司出具书面协议书:要求分包陕西东龙实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内提供所有陕西东龙实业有限公司在渭南中交数字城项目作业人员的劳动合同、职工名册、考勤表、工资表、身份证、银行卡及工资表内所有人员保险等真实有效信息资料。所有劳动用工资料全部上交完成后,由中交数字城市建设发展集团(西安)有限公司审核,待审核确认无误后,2023年7月21日内支付陕西东龙实业有限公司余下部分作业人员的工资。

二、工作进展情况

截止目前,中交数字城市建设发展集团(西安)有限公司提供情况说明称,分包单位陕西东龙实业有限公司已提交该项目施工人员工资表等劳动用工资料,资料中显示陕西东龙实业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共计566297元,但经总包中交数字城市建设发展集团(西安)有限公司审核发现:分包单位提交的劳动用工资料中考勤记录时间及农民工工资支付表的人员数量中多存在虚假部分。

由于分包单位提交的资料有待核查确认,总包要求分包积极配合并对劳动用工资料中有问题的部分重新考核确认,总包承诺确认无误后将于2023年7月20日前对核查确认无误的真实人员工资进行足额支付。

同时因总包单位中交数字城市建设发展集团(西安)有限公司未按我局下达的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渭临人监支字[2023] Y033号)的要求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现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我局将依法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及《行政处理决定书》等法律文书。若该用人单位仍未按文书要求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或到期未履行协议内容,我局将以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侦办或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将该单位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0/0
  • 密码登录
  • 验证码登录
  • 单位用户登录

登录

登录

注册账号

  • 新用户注册

注册

已有账号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留言须实名认证,本平台将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 找回密码

确认修改密码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