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新南村村民活动中心和戏楼被私人占用

正义之剑
2023-06-02 10:02
点击数:

长安区太乙宫镇新南村村民活动中心被私人占用,用于自己收粮食,污染环境,尘土飞扬,村民无法进入,村里最早的戏楼被用于自己做库房,随意在村集体地方搭建彩钢,硬化路面,占为己有。村委会为一个村的形象,我们村民连一个活动娱乐的地方都没有,和村上反映多次没有答复。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
·
·
已受理 2023-06-02 10:04
已转交 2023-06-16 11:34
已反馈 2023-07-20 16:22
已反馈 2023-07-20 16:22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新南村村民活动中心被占用 太乙宫街道回复
长安区
2023-07-20 16:22

西安市长安区太乙宫街道办事处回复:

一、反映的问题

长安区太乙宫镇新南村村民活动中心被私人占用,用于自己收粮食,污染环境,尘土飞扬,村民无法进入,村里最早的戏楼被用于自己做库房,随意在村集体地方搭建彩钢,硬化路面,占为己有。村委会为一个村的形象,我们村民连一个活动娱乐的地方都没有,和村上反映多次没有答复。

二、调查办理结果

经调查:新南村村民委员会将新南村戏楼及院落、西侧房屋9间租赁给西安市长安区农丰粮食经营部,租期20年,即由2008年6月30日至2028年6月30日,每年租金2400元,租金按年度缴纳,每年应在6月30日前交清当年租金,租期内租金不变。签订有租赁合同,合同内约定,西安市长安区农丰粮食经营部有对租赁场地自行安排使用、管理的权利。西安市长安区农丰粮食经营部每年夏粮收割期间在戏楼及院落收购小麦,经协商夏粮收购完毕除戏楼外该场地由新南村村委会使用,新南村在该场地北侧建有活动器材,供村民活动娱乐。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0/0
  • 密码登录
  • 验证码登录
  • 单位用户登录

登录

登录

注册账号

  • 新用户注册

注册

已有账号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留言须实名认证,本平台将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 找回密码

确认修改密码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