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号码186****1680,188****0802为家庭V网共享主卡流量的副卡,家庭主卡为限速不限量,本机号码达量限速时,长期可办且仅能办的解限速产品为“副卡提速包”产品,其它陕西移动在售同类型因产品规则,副卡不可办理(业务互斥),例如欢享提速包,升级版提速包等。本人于2023.3.30日上午通过中国移动APP在线客服处退订“副卡提速包”业务。退订时专门询问了当时客服:“次月是否还能办理?”客服给了肯定的回答。于是放心退订。次月需要时再次办理即可。但是4月1号当询问客服时,被告知“副卡提速包”已于2023.3.30日下架。但是2023.3.31日时未见陕西移动通知下架或公告该产品下架的内容。直到4.1日上午才被告知下架。且出现了停售通知且停售时间为3.31日。
依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三章第三十条: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服务标准向电信用户提供服务。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服务的种类、范围、资费标准和时限,应当向社会公布,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备案。电信用户有权自主选择使用依法开办的各类电信业务。
陕西移动随意下架“副卡提速包”涉嫌违法违规操作,对造成用户不可逆的损失。忽视用户体验,违背运营商服务初衷。而且,现还在陆续有人办理该产品。请求相关领导查询陕西移动违法行为,责令其整改。现本人要求继续办理“副卡提速包”产品,勿区分对待用户。要求陕西移动对本人道歉。本人保证该申诉内容真实可查,并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