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9日,我与陕西海德鸿住房租赁有限公司签订雁塔区长延堡街道东三爻东村1号楼1单元301b户一年租房合同,该公司由于其他原因中途不租了,也不退给我押金、剩余的房租费及帮忙交的物业费,请求帮忙退回属于自己的钱,涉及金额约4438元。
租期未到中介公司提前收房 不退还房租和押金
易军
2023-04-04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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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4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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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7 10:28
记者已跟进
2023-05-04 15:07
记者已帮办
2023-05-04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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