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媒体朋友:我是宝鸡华夏中央公园(宝鸡市渭滨区马营镇渭滨大道468号院)的一名业主,购房时按照开发商提供的车位位置图购得编号为C020的车位一个,交房时发现开发商私自在C019和C020之间增加车位C019A。作为一名消费者,我认为我的合法权益收到侵害:
1、开发商私自变更合同,未按合同,提供约定位置车位;
2、开发商私自增加车位售卖,是否有合法合规手续?
3、新增加的车位C019A占用公共通道,是否合规?
4、上一层同位置车位处,并未增加车位,同样作为消费者,受到不公平待遇;
5、地下车库还存在类似增加的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