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厚德苑小区物业拒绝售电 干扰业主生活

投诉厚德苑物业
2023-03-08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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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为渭城区厚德苑小区业主。因小区物业未按期清掏下水管道公共区域,导致楼上反水,投诉人家中一周内被淹两次,物业公司的所作所为实在令人气愤,给业主带来的损失也拒不承担,2022年10月一直拒不解决,投诉人因此拒缴23年1月至今的物业费等相关费用。

23年3月6日,在投诉人给家中的新能源充电桩充电费时,物业人员表示,公司规定,未缴纳物业费,拒绝售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明文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诉求:1.物业公司赔礼道歉,按法律要求,正常售电;2.赔偿因公共管道堵塞给投诉人带来的财产损失;3.委托投诉人认可的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对长期泡水的二楼餐厅底板承载力进行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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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3-03-08 10:43
已转交 2023-03-21 17:01
已反馈 2023-04-06 17:30
已反馈 2023-04-06 17:30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咸阳厚德苑物业拒绝售电 已恢复购电
咸阳市
2023-04-06 17:30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贵单位转来西部网网民留言反映“厚德苑小区物业拒绝售电,干扰业主生活”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23〕第03069号)收悉后,我区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对网民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经调查,反映人因2楼户业主将杂物倒入下水管道造成屋顶漏水,拒交物业费,反映人认为是物业公司的原因,所以2023年1月至今未交物业费,故物业公司限制反映人购买小区电动车充电桩用电。针对此问题,我区相关部门已约谈物业公司,目前该业主屋顶漏水问题已解决,相关赔偿和鉴定事宜正在积极协调。已恢复正常购电。

下一步,我区将进一步加强物业规范管理,及时解决业主反应问题,加大小区日常管理巡查力度,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以上回复已与反映人进行沟通,反映人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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