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回复: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经我局调查,现回复如下:
1.电梯经常故障,业主要求维修更换,物业置之不理:答复:该小区是拆迁安置房, 2007年交付,电梯厂家已倒闭,目前物业公司只能使用替代配件小修,暂保三部电梯正常运行,一部电梯应急备用。小区有707户,足额缴纳大修基金的仅226户,目前大修基金帐户金额不足以全额动用大修基金维修公共设施设备,物业公司做了群众思想工作,建议业主集资更换或大修电梯,只有三户业主同意集资。我局建议物业公司继续做业主思想工作,完成集资后,对电梯进行大修或更换。在此之前,物业公司要及时做好维保,确保业主安全出行。
2.小区卫生差,多次反映物业不作为:答复:该小区存在未能及时发现清理垃圾的现象。我局要求物业公司对小区环境卫生加强巡查,发现问题积极整改。业主可按照《西安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对小区物业服务进行监督,针对服务不达标的情况可要求物业公司整改。若物业公司整改不及时,可向街办或我局进行反映。
3.小区楼上消防器材不完善,长期处于没水状态:答复:该小区是碑林区城改项目,无法提供消防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目前消防管道水压不够,造成部分楼层消防栓内无水,该楼是商住一体楼,住宅下面是茶城商铺,水压力太大会给楼下商户造成房屋内漏水现象,物业公司已联系消防维保单位抢修中,预计施工周期15天。
4.顶层住户外墙封层漏水,多次反映物业推脱:答复:投诉人于2016年购买二手房2单元30楼12号房屋,2018年多次向物业公司反映两个卧室外墙渗水,物业公司称渗水是由于其房屋内保温层已破坏,应由业主自行出资修缮。建议投诉人自行恢复原有内墙保温层,解决渗水问题。若还存在外墙渗水,可由物业企业征求业主意见筹集资金修缮。
5.业主集体要求更换电表,物业不予理睬,只能在物业买电,物业每次买电不超过200度:答复:该小区属于商住一体楼,小区有配电室、变压器、发电机等,由物业公司代收代缴电费,目前供电局对小区暂无户表改造计划。若后期供电部门有户表改造计划,物业公司将全力配合供电部门工作。售电系统规定一次可售200度电,不限次数。
我局要求物业公司做好小区环境卫生清扫工作,主动维护保养公共设施设备,日常管理中积极同社区街道沟通,化解物业矛盾纠纷,提高业主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