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川22街坊物业在小区内擅自施划收费停车位

用户_fCYR
2023-02-24 10:40
点击数:

新城区秦川22街坊物业在小区内部道路上画固定停车位,每车每年收取2000元,小区没有临时停车位的情况下也办理了50个临时停车指标,每车每年收取960元,这算不算乱收费?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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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3-02-24 10:40
已转交 2023-03-01 16:31
已反馈 2023-03-01 16:32
已反馈 2023-03-01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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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川22街坊物业施划收费车位 不属于乱收费
新城区
2023-03-01 16:32

新城区住房和建设局、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接到西部网民生热线关于“秦川22街坊物业在小区内擅自施划收费停车位”舆情后,立即安排进行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秦川22街坊由陕西国金秦川第三公司物业负责管理。小区多层去年已拆迁,现小区共有业主758户,有车辆的业主400多户,而小区停车位只有137个,无法满足业主停车需求,故造成业主停车矛盾日益突出。

二、投诉人反映的情况调查和处理

1.网民反映的物业施划车位问题

经了解,秦川22街坊是秦川厂职工家属院,建成于2010年,物业原由秦川厂自管,2019年1月1日“三供一业”移交时,配套设施设备和土地属于国有资产,整体移交给陕西国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2街坊物业管理由陕西国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属公司陕西国金物业第三分公司管理。物业反映车位是2010年由秦川厂规划的,而非陕西国金秦川第三公司物业施划的。

2.反映车位收费问题

秦川22街坊属于陕西国金三公司进行管理,经了解,目前其土地性质为国有资产,物业在收取停车费时按照租赁费和停车管理费进行收取。

经查,该小区未实行物业一费制,依据《西安市物价局关于加强物业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市物发〔2018〕185号)和《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修订后的<陕西省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陕价服发〔2012〕128号)地面停车按照每月80元即每年960元收取符合文件规定。针对网友反映的固定车位每年2000元,包含租赁费和停车管理费,租赁费属于市场调节价。不属于乱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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