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杨凌一名社区医务工作人员,2019年12月16日,我购买了杨凌棠樾湖居地下车位,在杨凌示范区政府对地下车位产权无相关政策的支持情况下,天元地产销售人员承诺,棠樾湖居车位可以在购买后办理产权。购买合同约定因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未能在该车位交付之日起360个工作日内取得该车位所有权证书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现在车位已经购买将近三年,仍无法办理车位产权,我在杨凌示范区房管局了解到,杨凌示范区政府于2021年6月30日下发《杨凌示范区住宅小区地下车位不动产登记暂行办法》,该办法下发至今也已超过了360天,开发商对棠樾湖居的车位仍未办理初始登记,使其不具备办理车位产权的条件。
我要求解除与开发商签订的车位买卖合同,退还购置款,但开发商拒不办理。请政府部门协调解决,维护百姓的权益。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