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凯城不用市政供暖 屋里温度最高才16度

用户_fmMg
2022-12-01 09:38
点击数:

自供暖以来,屋里一直不热,中间有两次去找物业,物业来看完都说管道以及温度正常。11月29日再次让房东联系物业沟通暖气问题,物业派人来放了管道里的水,说温度不够是因为管道水太脏了。下图是放完水一天后,也就是11月30日中午到12月1日凌晨我对家里的测温,最高也才16.2℃。对于这种温度不达标情况,为什么不能申请退费?还有一个就是,为什么林凯城是新建小区却不是用市政统一供暖,而是自己烧锅炉供暖?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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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2-12-01 09:38
已转交 2022-12-07 18:28
已反馈 2023-01-03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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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林凯城供暖室温最高16度 住建局回复
咸阳市
2023-01-03 17:02

咸阳市秦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接到市住建局转来《西部网网.上舆情调查函》内容摘要,群众留言反映秦都区林凯城小区暖气相关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人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林凯城小区暖气温度最高温度16. 2°C不能申请退费问题

经调查,陕西华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林凯城项目部在林凯城小区供暖期间,为提升林凯城小区业主居住舒适度,针对个别业主室温不高,安排工作人员上门测温,发现问题及时排查维修。因网友采用匿名投诉,无法核实其房号,以及取得联系,现该物业承诺,如投诉人反映温度真实,该物业将第一时间安排维修人员上门维修,若投诉人仍要求物业退还供热费,根据《陕西省供热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供热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供热企业的供热质量和服务进行监督检查,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及时处理供热过程中存在的纠纷和问题;第三十二条:供热企业、热交换站管理单位、用户之间发生供热争议的,可以申请供热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此办法规定,建议其向市集中供热和燃气保障服务中心投诉和举报。(举报电话: 4008001222)

二、关于林凯城小区不是市政集中供暖问题

经调查,林凯城小区的供热方式应当以业主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的约定为准,若投诉人认为目前的供暖方式与合同的约定不符,开发商存在合同的违约行为,建议投诉人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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