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融创南长安街壹号小区DK1热换站噪音扰民

无奈
2022-11-30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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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长安区融创南长安街壹号二期的业主,该小区自2021年11月15日第一次正式供暖以来,我们的负一层和我家房间中的就有异常明显的嗡嗡声,而且是24小时不间断,严重影响我们的身心健康。经过查找,才知道噪音的来源是小区的换热站,而换热站就我们房屋正下方。我们也曾试图通过融创的物业解决问题,而融创的人员告知该供热站已经移交给西安市长安区新区热力公司,与他们无关,他们也无法解决;我们联系热力公司,他们工作人员只是告诉我们会派人协调,去年安排人过来看过之后表示确实噪音较大设备声音也不正常,后期回去汇报领导,之后就没人管了,今年也向热力公司反应过,但是供热到现在也没有人联系我们处理此事,房间中的24小时嗡嗡的噪音这已经严重影响了我们的生活。所以我们希望有关部分能尽快解决这个换热站的噪音问题,让我们的重新过上宁静的生活。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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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2-11-30 10:48
已转交 2022-12-07 17:05
已反馈 2022-12-27 15:36
已反馈 2022-12-27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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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长安街壹号小区换热站噪音扰民 部门回复
长安区
2022-12-27 15:36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回复:贵单位关于网民反映“融创南长安街壹号小区换热站噪音扰民”的函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噪声法》)未规定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居民楼内的电梯、水泵和变压器等设备产生的环境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都是根据《噪声法》制定和实施的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这两项标准都不适用于居民楼内为本楼居民日常生活提供服务而设置的设备(如电梯、水泵、变压器等设备)产生噪声的评价。

另根据《西安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三条“建筑物安装使用空调器、冷却塔、电梯、锅炉、水泵等公用设施,产生噪声、振动等干扰周围环境的,管理者应当采取措施进行治理。”的规定,请转办物业等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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