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安韦曲北街交警贴条不发短信问题反馈

小林
2022-11-22 17:08
点击数:

西安交警部门规定今年以来实施违法停车催挪在先的人性化管理理念,以消除违法停车状态,确保道路畅通,针对违法停放车辆,先向车主发送挪车提醒短信,劝离违法停放车辆,对超时未驶离或当日已被多次提醒的将依法进行处罚。

位于韦曲北街青年北路——长兴北路段,2022年11月16日07:35分收到挪车短信,本人于07:31到达车辆旁边驶离车辆,但是车辆已于07:28分被帖处罚单。请问西安交警挪车提醒规定是否不采用了。本人查看罚单人员为警务辅助人员,请问是否为警务辅助人员不懂西安交警通知规定,还是另有原因。希望交警大队给予回复,如是警务辅助人员操作不当,请交警大队帮忙处理此事,减少群众生活一点压力,疫情下生活举步维艰。后附图。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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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2-11-22 17:08
已转交 2022-12-01 17:29
已反馈 2022-12-01 17:30
已反馈 2022-12-01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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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韦曲北街交警贴条不发短信 部门回复
长安区
2022-12-01 17:30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长安大队回复:收到西部网网调字[2022] 第11057 号舆情调查函,市民反映11月16日其停放在韦曲北街青年北路至长兴北路段的车辆,7点28分被贴条处罚,7点35分收到挪车短信,市民认为操作不当,要求处理罚单。

经查,市民停放车辆的位置位于长安区严管路段韦曲北街,根据相关规定及执法要求,对于西安市严管路段的违停车辆,在治理过程中可不发送催挪短信直接进行处罚。市民收到的信息为处罚告知信息,不是催掷短信,若收到该信息后,仍未驶离的车辆将予以拖移。该车辆违停事实清晰,故该罚单不予激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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