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区城建集团项目大城小院合同有约定不执行,倒逼业主强买车位。2022年6月起该小区地下车库只售不租,开发商以买车位送车锁为由为空余车位装锁,遭到业主投诉后开发负二层部分车位用于临时停车,并告知业主车位如无业主购买将对外出售。请问非本小区的车辆进入业主的居住环境,安全如何保证?
2022年11月开发商再次给车库装上第二道车闸,美其名曰保护已购买车位业主权益,11月21日直接禁止未购买车位的业主进入小区,试问手头要是宽裕谁会愿意如此闹心?车位是开放商的,开发开发商有权处理,但是地面规划了业主的车位吗?不让业主进入导致业主激愤下堵门,一旦造成公共安全事件谁又来承担?身为国有企业,不与业主商议共度难关,处处与人民为敌,违法民法典、物权法,置人民利益不顾,造成业主回家难是又为何?业主们不是不交停车费,也不是不支持工作,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写明地下车库每月120元停车费,开发商单方面违约又是谁给的权利?呼吁政府做主,还业主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