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区盛唐毓城5号楼业主无法办理房产证

问问
2022-11-15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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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10日我方与陕西诚林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2020年12月份房屋实际交付,但是房屋权属证书一直未办理,根据合同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365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要,现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1.2项处理……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款的银行活期同期存款利率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诉求如下: 1、请求陕西诚林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尽快为业主办理房屋产权证。(给出时间节点) 2、请求陕西诚林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延迟办理房产证违约金暂计:4453.74元(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0.55%*975467元从2022年1月开始暂计算至2022年11月1日);违约金要求陕西诚林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至房产证实际办理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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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2-11-15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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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毓城5号楼无法办理房产证 2022年底办理
临潼区
2022-11-15 18:03

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市民您好,您的信件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一、经住建局调查了解,目前该项目开发企业已与自然资源规划临潼分局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就房屋首次登记及办证事宜进行了对接,并按照要求提交了相关资料。预计在2022年底前可完成已交付楼幢的不动产权属登记办理工作。二、对于您反映的延期办证违约赔付的问题。经核实,您与该项目开发企业已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合同已有明确条款约定您可根据条款约定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您也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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