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第三幼儿园违法对教师进行罚款

2022-11-07 16:08
点击数:

长安三幼违法对教师进行罚款,由学校收取,教师缴纳,罚款明细不公布,罚款条目不明确,文件未进行公示,拒绝教职工进行传阅或留存拍照,疫情期间被动隔离均按照病假进行工资扣除,擅自取消部分原本教职工应享有的国家规定假期。以各种名义对教职工进行经济上的处罚,并且是在全额发放工资后再由学校收取。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
·
·
已受理 2022-11-07 16:08
已转交 2022-11-29 17:30
已反馈 2022-12-09 11:46
已反馈 2022-12-09 11:46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长安区第三幼儿园相关问题反映 教育局回复
长安区
2022-12-09 11:46

长安区教育局回复:西安市长安区第三幼儿园是一所区教育局直属的公办园,于2013年12月开园,开园至今一直坚持规范办园。长安三幼严格遵守上级部门的各项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工作,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制度,逐一进行了公示,也征求了员工意见建议。经核实未发现有对教职工违法违纪处理的情况。如群众仍有疑问,可致电区教育局029-85292420咨询反映。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0/0
我要留言
  • 密码登录
  • 验证码登录
  • 单位用户登录

登录

登录

注册账号

  • 新用户注册

注册

已有账号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留言须实名认证,本平台将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 找回密码

确认修改密码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