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漫香郡将小区公共用地提供给社区办公使用

漫香郡50楼
2022-11-04 15:51
点击数:

凤城十二路首创漫香郡小区物业、社区等漠视群众利益,未经同意改变房屋性质及用途,把汉城街道首创第二社区(办公性质)设在50号楼居民楼内,已于9月中下旬启动施工。以后社区工作人员和办事人员需和业主使用同一入口进入小区,致使50号楼与小区外直接联通,各项安保、防疫措施形同虚设,小区居民正常生活受到极大干扰。并且,50号楼居民代表多次沟通无效,有关“领导”幕后指挥、拒绝对话、野蛮施工、影响恶劣、亟待解决。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
·
·
已受理 2022-11-04 15:51
已转交 2022-11-10 16:26
已反馈 2022-11-15 18:39
已反馈 2022-11-15 18:39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漫香郡小区将公共用地提供给社区 经开区回复
经开区
2022-11-15 18:39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信办回复:贵站发来的《网上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22]第11005号)》反映的“漫香郡小区将公共用地提供给社区办公使用”,我办已转交住建局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工作人员现场检查,市民反映的汉城街道首创第二社区(办公性质)就设置在小区配建的社区办公用房内。首创漫香郡社区办公用房是依法依规设置的便民设施,不存在“未经同意改变房屋性质及用途,把汉城街道首创第二社区(办公性质)设在50号楼居民楼内”,符合《西安市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办法》。

对于市民反映的与小区外直接联通,各项安保、防疫措施形同虚设,小区居民正常生活受到极大干扰问题,工作人员将联系未央区汉城街办及社区,要求相关单位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0/0
我要留言
  • 密码登录
  • 验证码登录
  • 单位用户登录

登录

登录

注册账号

  • 新用户注册

注册

已有账号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留言须实名认证,本平台将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 找回密码

确认修改密码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