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蓝桥镇修建村道占用耕地宅基地不予补偿

北沟村村民
2022-11-03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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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蓝桥镇在修建北沟村村道的时候,未经村民同意,强行占用村民的耕地、宅基地,还以土地是国家的为由不给任何赔偿,在未经村民同意的情况下,趁夜晚砍伐村民土地上的树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征用农民的耕地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征用,并按照标准予以补偿。蓝田县蓝桥镇北沟村在未经村民同意且未做任何补偿的情况下,强行开挖村民土地进行修路,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请求相关部门予以调查处理。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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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2-11-03 17:38
已转交 2022-11-09 15:48
已反馈 2022-11-10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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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桥镇占用耕地宅基地不予补偿 蓝田县回复
蓝田县
2022-11-10 17:20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贵网转来网调字[2022]第11040号的函件已收悉,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安排蓝桥镇进行调查处理,现就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蓝桥镇北沟村村道路因年久失修,道路狭窄不能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求。2022年10月24日,为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北沟村两委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商讨北沟村村道拓宽问题,经征求群众意见,与会村民一致同意北沟村道路修建拓宽方案。按照相关政策,村级道路由村镇申报修建,建成后划归为村集体资产,由所在村进行管理使用,目的是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及出行便利,属于公益性质项目,对占用的土地没有补偿。

经蓝桥镇工作人员入户调查了解,此次网民反映问题,为老人对子女表述有误,使群众产生了误解,故发帖投诉。目前,蓝桥镇及北沟村村干部已对群众解释清楚相关政策,群众表示理解并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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