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星钻出租人防车库 商户排放刺鼻气味

流浪地球
2022-10-31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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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区综合执法局、未央区人防办、未央区住建局、城市星钻小区开发商:

我是凤城十路52号城市星钻小区的业主,本小区开发商去年年底把位于城市星钻小区西侧的人防车库出租给“”天猫养车行”(以下简称“养车行“”)“地下车库人防车位属于小区配套设施,按规划只能用来停车,不知道养车行是怎么审批的行政手续,”2014年2月10日市政府第77次常委会同意,表决通过《西安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条例》明确,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下建(构)筑物的权属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相关规定办理。对于违反《条例》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中,擅自改动地下空间房屋建筑结构的,由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另外,擅自改变地下建(构)筑物使用性质或者用途的,按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由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自2022年3月开始养车行隔三差五向小区排放刺鼻气味,2022年5月份天天排放刺鼻气味。本小区老人跟小孩居多,再因为疫情关系,大家都尽量减少人员流动,所以小孩跟老人大多数在本小区院子活动锻炼。由于刺鼻气味对小孩及老人身体健康有重大健康隐患,故小区业主就对养车行排放刺鼻气味进行12345投诉,相关部门下来了解情况后,对养车行提出了整改,整改措施竟然是很滑稽的:“窗外固定帘子,让刺鼻气味往下吹?”(附:相关视频、照片证据材料)

小区业主2400人提出:希望未央区有关部门彻底解决以下问题:

1.人防车位是否可以改变用途用来做商业(养车行)?

2.养车行排放的污水、气体及相关环保措施是否达到国家标准。

3.如果不可以改变用途性质,行政审批又是怎么审批的?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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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小区地下车库里养车行(上)
记者调查
2022-11-07 08:57

有西安市民向起点新闻反映说,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小区里的地下养车行经常有刺鼻性气味排出,并且有向小区乱排污水现象,影响了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小区地下车库能否存在经营性的商铺?来看记者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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