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春晓华苑延迟收房后被要求补交暖气费
太阳花 发表于 2022-10-25 11:09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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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9年购买莲湖区春晓华苑房屋一套,开发商于2021年10月(大概时间,具体记不清楚了)通知我收房,因为没有房屋竣工验收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收房标准,因此我拒绝了,最终我在2022年5月中旬收了房。
现在阳光热力公司要求我缴纳2021年取暖费用的30%,我认为不合理:房屋不具备交工条件,即使供暖也属于违规,我不能承担违规供暖的费用。不管是开发商还是阳光热力公司都不能大过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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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达至:莲湖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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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晓华苑要求补交暖气费 将免除基础热费
西安市莲湖区电子政务服务中心回复:接到网民反映“莲湖区春晓华苑延迟收房后被要求补交暖气费”留言后,我区安排大兴新区管委会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致函如下:
春晓华苑位于西安市莲湖区团结西路36号,由西安市锦园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占地92.916亩,总建筑面积约27万平方米。
接到群众投诉后,大兴新区管委会及时与阳光热力公司沟通反馈,经阳光热力公司研究,决定为该小区6、7、9号楼2021年采暖季未入住及未收房业主免除基础热费(未入住及未收房业主需向阳光热力公司管家提供物业开具的相关证明)。下一步,大兴新区管委会将持续关注该小区供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处理,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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