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佰利佳寓公司收取双倍退房违约金 不退剩余费用
乐 发表于 2022-09-16 10:56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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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2.7.1日在高新区科技路68号陈家庄小区租房,以押金1600元,1400元房租每月,维修费30元每月,物业费90元每月,水费40元每月的价格租住。签约公司为西安佰利佳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2022年7月1日通过公司的公众号付款渠道转了11145元作为半年的房租、水电物业管理维修费用以及押金等等。
在居住两个月后,本人于2022年8月31要求退租,9月1日验收后办理的退房,应退7874元。包括房租5600、押金和钥匙押金1600元、维修费120元、物业管理费360元、水费160元、电费34元。
在退租时,该公司违规骗取了本人“退房违约金”2800元,即两个月房租。在认为不妥,咨询律师后,律师反映此收费极不合理,并与合同条件不符。合同规定以1500押金作为退房违约金,本人愿意承担。但绝不认可双倍房租的违约金!因此,我要求该公司按合同扣除押金1500元作为退租违约金,退还多收取的1300元“违约金”。
此外,该公司在退费时只退回了7754元,未退回剩余4个月的维修费120元。本人要求该公司退还维修费!
最后,我希望能将此事上报住建局并得到妥善解决,要求该公司退回不合理收取的1300元“违约金”和剩余4个月维修费120元,共14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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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达至:西安市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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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律师说丨退房时房东或房屋中介不退押金,该怎么办?
西部网讯(记者 裴丰瑶)租房协议中一般都会约定租客支付一定数额的押金对房东权益的形成一种保障,但是也会出现房东或房屋中介不退还押金的现象,从而产生纠纷。那么,房屋中介或房东在什么样的情况有权扣留租客押金吗?遇到无故不退还押金的情况,租客该如何维权?西部网·陕西头条记者邀请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彭诗林进行相关法律解答。
彭诗林:
以下三种情况房东可扣留押金:
1、租客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退租。如果到了退租时间,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按照合同约定退租的,出租人有权不经承租人同意扣留押金;
2、承租人没有定期上交租金,出租人有权从押金里面扣除承租人应当缴纳的租金;
3、承租人损坏房屋及其屋内设施。
如果房东无故不退还押金,该怎么办?
首先,可以采取的方式当然是协商,关于押金一般在合同中会有所约定,房东的行为属于违约,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当然,遇到这种事情协商一般不能解决问题,多半会走到起诉这一步,房东的恶意违约违反《合同法》的规定,向法院起诉既能要求返还押金,也能要求其按照合同支付违约金。
其次,起诉必须做到证据充分,必须要证明的事项有以下几个: 1、确实存在租赁关系并且租赁关系已经结束;2、没有以上需要赔偿房东的事项,房东确有扣押证据的行为事实;3、收到押金后应有相应的收据,为了证明事实,平时对租房相关信息保留下来,作为证据支持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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