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龙门镇北庄小区房屋有产权证却无法过户
急切的韩城市市民 发表于 2022-09-14 09:35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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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想咨询一下,下峪口龙门镇北庄新村小区的土地是属于什么性质,小区房屋的产权性质是什么,其颁发的房产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其次,如果有房管所颁发的房产证真实有效,为什么不能过户。
最后,不能过户的根本原因到底是什么? 是房屋产权性质的问题还是土地上存在纠纷导致无法过户。如果是后者所导致的,那么纠纷是什么,什么时候可以解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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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达至:韩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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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庄小区房屋无法过户问题 自然资源局回复
韩城市自然资源局回复:收到贵单位西部网网上舆情调查函关于网友反映“北庄小区房屋有产权证却无法过户”的情况(网调字〔2022〕第09106号),我局高度重视,对网友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映问题的基本情况
反映人反映的北庄小区位于韩城市龙门镇,坐落于龙门镇禹门大街中段西侧,小区总建筑面积 29409.25平方米,小区内共有6幢楼房,其中0号楼为复式楼共12户,总层数5层;剩余1到5号楼共169户,总层数6层,混合结构,南临街门面房和北临街门面房共2户,总层为2层和4层,该小区于2007年建成使用。
二、反映问题存在的原因
经查,所反映小区占用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房屋产权应属村集体分配给符合条件的村民所有的住房,与国有土地上合法建设的市场化商品房不同。查阅原分散登记时资料显示,仅有龙政发(2002)40号、龙门政发(2005)01号宅基地用地批复、1997年、1998年庄基占地批复存根等,批复内容记载户数共48户,批准用地标准为不得突破每户0.3亩。
该小区的房屋虽然于 2007年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书,但原分散登记时原房屋登记机构(市房管局龙门房管所)未对其占用土地性质和使用要求开展实质性调查工作,导致该宗土地的实际用途与批准用途不一致,致目前无法办理该小区的房屋不动产权登记工作。
三、调查处理情况和解决措施
由于该小区实际使用土地未经正式批准,导致目前无法办理相关不动产登记业务。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关于该小区的土地性质及用途的问题,我局督促龙门镇政府和该小区的开发企业龙门镇北庄村村委会针对该小区的实际情况上报市政府,完成该宗占地的土地征收和报批手续。
(二)关于该小区的占地面积与楼幢面积的实际情况,我局提前介入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及基础性测绘等工作。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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